︿

【總統特赦令呢】18年前特赦蘇炳坤 扁哀:再等18年我早已不在人間

上報快訊/李紹瑜 2018年08月10日 14:48:00
針對蘇炳坤冤案,前總統陳水扁10日也在粉絲專頁「新勇哥物語」中發表看法。(資料照片/李昆翰攝)

針對蘇炳坤冤案,前總統陳水扁10日也在粉絲專頁「新勇哥物語」中發表看法。(資料照片/李昆翰攝)

針對蘇炳坤冤案,前總統陳水扁10日也在粉絲專頁「新勇哥物語」中發表看法,他表示當初在2000年時就決定無罪特赦蘇炳坤,如今18年後再審無罪,證明陳水扁當年決定是對的。

 

陳水扁也以此案件暗示自己也曾與「特赦令」擦身而過,總統府秘書長陳菊2017年曾以高雄市長身分連署特赦扁案,後來又指說陳水扁還有案件再審理,無法適用特赦法而中斷。

 

「這是要不要的問題!」陳水扁在文中提到,特赦是總統的政治特權,若總統不要,任誰也沒辦法。文末也嘲諷,69歲的蘇炳坤等了14年才有總統特赦、特赦後再等18年才再審成功;而若換作是陳水扁,若要等個18年,早已不在人間!(陳文成命案調查報告

 

新勇哥物語全文:

 

—等了32年才再審無罪的蘇炳坤說太晚了,人生都毀了!

 

勇弟:69歲的新竹商人蘇炳坤被控在32年前,1986年3月23日,涉嫌持刀搶劫銀樓遭判刑15年確定。他堅持遭刑求冤獄,曾逃亡被捕,蘇義父為他上吊「死諫」,入獄服刑2年後,也就是2000年12月10日,由前總統陳水扁對他特赦免除罪刑,不只不必關,罪刑宣告也都無效。去年他聲請再審,高院再審庭審理後,8月8日為蘇炳坤平反判他無罪。本案也創下司法史上總統赦免後獲再審且改判無罪的的首例。

 

勇哥:高院審判長周盈文宣判後表示,本案因「警察機關刑求取供」,「檢察官草率起訴」,再加上前審及最高法院「沒有落實無罪推定」,造成蘇炳坤受冤,高院表達同情與不捨,「希望蘇先生的苦難換來司法改革」。

 

蘇炳坤:無罪是最好的父親節禮物。(哽咽)太晚了!說良心話,我高興不起來、我本來就無罪。就好像被刀割到,傷口好了還是會有傷疤。司法虧欠我卅多年,我好好的人生被害成這樣,事業沒了、人也老了,現在有時想起這件事還會掉眼淚,「心很痛,人生都毀掉了」。

 

救援團體司改會執行長陳雨凡:肯定蘇案是司改進步的指標性案件,「握有權力的人要更謙卑地去承認、面對、改變錯誤,司改才有成功的一天」。

 

義務律師尤伯祥:(蘇炳坤共被關押943天。刑事補償金若以一天5000元換算,預計可獲得417萬5000元)失去的人生無法補償。

 

小勇:從蘇炳坤案看扁案,好像也差不多!?

 

勇哥:記得2000年12月10日世界人權日,阿扁總統決定無罪特赦蘇炳坤時,相關人士也有不同意見,認為總統赦免特權不能變成第四審。何況蘇炳坤案是一般刑事犯罪的社會事件,總統不應介入去做政治處理。如果總統要行使特赦,也不要連「罪」也免除,免除其刑之執行就好了。最後阿扁總統仍然堅持無罪特赦蘇炳坤,「罪與刑」全都赦免!18年後再審無罪,證明阿扁總統是對的。

 

小勇:阿扁總統特赦蘇炳坤之前,蘇本人有沒有提出再審或聲請非常上訴?

 

勇弟:蘇炳坤服刑時,檢方發現蘇遭誣陷,高檢署四度為他聲請再審,檢察總長也四度聲請非常上訴,都遭法院駁回。法務部在2000年建議時任總統的陳水扁特赦。蘇獲特赦後,一再爭取再審,但也前後花了18年才如願。

 

小勇:高院再審合議庭也指出,蘇案主嫌郭中雄庭訊證稱,他是遭警刑求,逼他「咬出幾個出來」,才拉有宿怨的蘇炳坤湊數。銀樓老闆陳榮輝指認歹徒「好像」是郭與蘇。結果證明所謂共同被告轉為類似「汙點證人」亂咬人,不是不會發生。即使「目擊證人」也會指認錯誤!假如還有檢察官「教唆偽證」,故入人罪,問題更嚴重。

 

勇弟:請問蘇炳坤有沒有道歉、認錯、認罪,不然阿扁總統為什麼要特赦他?

 

勇哥:特赦是總統的政治特權。這是要不要的問題!不用認罪,不用道歉,也不用感謝!

 

勇哥:69歲的蘇炳坤等了14年才有總統特赦。特赦後再等18年才再審成功!阿扁再等32年,18年,早已不在人間!

 

 

【延伸閱讀】

●陳菊「無特赦」說態度大轉彎 扁矛頭對準蔡英文:別拉我做年底敗選罪人

●扁聯會要求重審扁案 陳師孟:先彈劾濫權司法官再談特赦

●陳師孟稱先彈劾再赦免 陳水扁回應:彈劾案是不可能的任務

 

關鍵字: 陳水扁 蘇炳坤 特赦





【上報徵稿】

上報歡迎各界投書,來稿請寄至editor@upmedia.mg,並請附上真實姓名、聯絡方式與職業身分簡介。

上報現在有其它社群囉,一起加入新聞不漏接!社群連結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