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教文委員會今天審查台大遴選案,通過對台大及教育部的糾正案。圖為管中閔。(資料照片)
監察院教育文化委員會針對台大校長遴選案進行調查,16日召開會議提案,確定通過對教育部及台大的糾正案,監察院預計下午3點開記者會詳細說明。
監委張武修、高涌誠日前調查台大校長遴選案爭議告一段落,監委調查發現,台大和教育部在台大進行校長遴選時,對於所有候選人資格未充分調查並完整揭露資訊,明顯失職,導致遴選委員會委員審查時,未知悉各校長候選人的完整資訊,而其他校長候選人亦無法依台大校長遴選的相關規定。
另外,在管中閔兼任台灣大哥大獨立董事部分,是在書面申請獲核准後才兼職;但在任台哥大審計委員會委員及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二職務部分,則和教育部見解相同,明白確認是違規兼職在先,已違反「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原則」的相關規定。
由於此案備受社會關注,張武修、高涌誠預計16日下午3點在監察院開記者會,親自說明查案過程。(RCA污染262人獲賠5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