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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吳為夏林清論戰呂秋遠 社工系主任被起底:夏是指導教授

上報快訊 2016年09月29日 15:04:00
東吳社工系部分系友聯名公開信,質疑呂秋遠在不清楚事實真相下的發言,會引發以訛傳訛的傳話效果。(合成圖)

東吳社工系部分系友聯名公開信,質疑呂秋遠在不清楚事實真相下的發言,會引發以訛傳訛的傳話效果。(合成圖)

東吳大學社工系友日前在臉書上公開一封給律師呂秋遠的公開信,指責呂在沒有對事實查證、深入了解下,貿然使用其公眾身分在臉書發表個人觀點,並對呂的發文提出4大質疑。東吳社工系系主任萬心蕊也留言回應,強調會捍衛系友發言、也同時維護其他系友「不被代言的權利」,但有網友發現,系主任昔日的論文指導教授也是夏林清。

 

輔大性侵案野火燒不盡,引來各界關注,現在還延燒到東吳社工系上。東吳社工系部分系友聯名公開一封給律師呂秋遠的「公開信」,認為呂在不清楚事實真相、立基在諸多錯誤認知的情況下發表「個人觀點」,會引發以訛傳訛的傳話效果,導致離事實原點越來越遠。

 

周姓網友在此封公開信中表示,「輔大性侵案本身與PO文衍生之案外案事件,對於實務工作者的我們,不得不關切,甚至如坐針氈,因我們也是盡心協同弱勢受害者的工作者,深怕有一天也會遇到類似的事情。現在實務現場一堆投訴社工辦事不利的案子,工作中跟案主講的話若被斷章取義,因為社工案主權力不對等,社工為自己發聲就說是洩密、壓迫,這些身為社工人的苦,社工不說,倒是老師您卻先替我們把討論的空間壓縮!」

 

公開信中提及,曾有一位東吳學妹針對呂的評論留言,提醒對於當事人男友的文章,已經有資訊出土提供進一步的釐清,邀請呂進一步對事實進行查證,但呂卻回應「身為社工系的學生,關心一下被害人啦,不要一直關心夏老師。」周姓網友等人質疑,呂秋遠直接將學妹二分化為所謂「護夏」,甚至上綱為不關心「被害人」,導致網友開始攻擊東吳社工系也是「沒人敢念的校系」,並對其專業能力產生懷疑,逼得他們不得不公開這封公開信,並要求呂秋遠應正面回應其舉證不足、錯誤評論的問題,呼籲呂應詳讀全盤資訊再進行分析評論,「才是您身負社會多重角色的應然。」

 

公開信中加碼提出4大點,質疑呂秋遠的「呂十點」,反問呂在發文提及「夏老師不斷的為自己辯護,只在乎自己的名譽權被侵害,卻忘記保護自己的學生姓名曝光。」周姓網友等人對此反駁「如果呂秋遠老師您記性不錯的話,整件事情主動公開名字的是當事人男友,以當事人真實姓名作為文章標題po出。當事人與男友希望以真實姓名背書,將整件事情公諸於世展現憤怒與力量,老師卻假裝沒看到、刻意抹煞。」

 

 

信中接著反酸,「看老師的臉書,老師好像很愛用『我也是醉了』這句型,但我們作為東吳社工系友,看見老師如此隨意評論,我們可不能也跟著老師醉了。縱然老師您可能認為我們只有少數幾位系友的聲音很微小,但我們還是要拿起責任,提醒正教育著我們系上學弟妹的呂秋遠老師,誠心期盼我們的聲音能被您聽見。」

 

公開信一發表,就有不少網友在底下留言認為信中舉例不恰當;更有不少網友質疑周姓網友等6人,何以能使用「東吳社工」系友的身分拉一整個東吳社工系下水。

 

而東吳社工系主任也出面留言「我是系主任萬心蕊(怕資深校友不知)我在系主任立場尊重所有系友(不)發言的自由,同時,也維護集體不被代言,我也會持續關注公開信函的發展和有相對應措施,請大家放心,也歡迎提出各種意見(我會看,可是無法全部回應,請包涵)。」

 

東吳社工系主任留言,強調會捍衛系友「發言及不被代言」的權利。(翻攝自臉書)

 

文章隨即被網友轉載分享,東吳社工系主任也立刻被網友起底,其「研究所指導教授是夏林清!」網友也紛紛留言「滲透到東吳去了!這教派真可怕」、「都是民陣的啊」、「受害者或男友要公佈姓名是他們自己的事,夏是什麼東西去公佈?」、「結果這些人跑來戰呂秋遠 不是更應證了呂律師的『要多關心被害人嗎』」但也有網友認為,雙方有機會對話是好事,並提醒其他人「討論時務必記得在跟自己對話的人也是肉身人養的,用貼人標籤、怒斥的方法不可不避。這裡不是政論節目,希望大家在一連串事件中反思網路社群與嘗試用強力輿論說服(或稱壓倒)對方的可怕。」

 

呂秋遠隨後也在臉書上分享該文回應,並自嘲「已讀不回會太過分嗎?還是我要回『嗯嗯、哈哈、去洗澡』?」

 

呂秋遠接著提醒發文者,「孩子們,不要拿校名與系名來當信的標題,這樣容易引戰,也容易引起誤會,更會被記者做文章。不然你們就要寫完整一點,幾位東吳社工系的畢業生「給呂秋遠」的公開信要改成:「給政大財政系、台大政治系、東吳法律系畢業生及東吳社工系兼任助理教授呂秋遠」,你們這樣累不累啊?」呂秋遠說,任何人,都只能代表自己,把自己的畢業學校或職業拿來當作加強論證的依據,都是不適當的。(張雅貞/綜合報導)

 

東吳社工系主任被起底,指其「論文的指導教授也是夏林清」。(翻攝自臉書)

 

以下為「幾位東吳社工系友給呂秋遠的公開信」全文:

 

東吳社工系友:郭姵妤、游夙君、周宸安、陳冠竹、郭琬琤、龍煒璿

各位東吳社工人好:

 

(20160928-23:18)補充說明:經過各方建議以及我們討論後,以下為稍加修改的最新版本。

(20160928-14:20補充回應) 我們從來沒有要代表或是要包裹大家的意見,在東吳社工學習到的價值,本來就是尊重每個主體都有不同的意見與想法,所以在此回應各位東吳社工系友。請各位東吳社工人不用為此感到擔心,我們同步將文章標題更改為「幾位東吳社工系友給呂秋遠的公開信」。

 

我是今年畢業的周宸安,我想大家或多或少知道現在很火紅的輔大性侵案,但是並不知道大家對於事件的了解程度到哪裡,從529當事人男友公開PO文至今已經延燒近四個月了,事情發展非常複雜,從去年628性侵事件發生、到今年529之前,也已經在當事人友圈有相當大的影響。我想各位依據自身價值、生命經驗的不同,對此事件也會有不同的看法判斷,但是我想,社工的訓練是讓我們能夠更全面、立體的看清楚事情樣貌,而非僅就部分內容進行個人判斷、立場的劃分。    

 

而所以今天我與幾位東吳社工系友們,都相當不同意在我們系上任教的呂秋遠律師,對許多事實未經查證、深入了解,就貿然使用其公眾身分在臉書公開發表,立基在許多錯誤認知上的「個人觀點」。然而實際上,主觀的「個人觀點」,已經在36萬追蹤者的公共平台形成客觀的影響力,也讓許多呂秋遠老師的粉絲更堅定的認為事情就是如同呂秋遠律師所提出的幾項問題存在。我們覺得這就像媒體的斷章取義一般,會引發以訛傳訛的傳話效果,而導致我們都離事實原點越來越遠。   

 

我自己在呂秋遠老師的文章下提出疑問、試圖釐清,老師卻以「你是社工系學生耶、不要只關心夏林清、多關心一下被害人啦!」來對我做簡單二分的分化,卻不對提問進行正面回應,而其他網民也因此說出「以後我不敢讓我孩子念東吳社工」、「社工不是這樣子當的」、「社工這麼沒有同理心,要怎麼協助個案」等等話語,我的提問就只是沒有同理心嗎?社工人只有同理心而沒有判斷嗎?    

 

我認為任何人都可以對事件有自己的判斷,但卻不是無法保持開放的對話空間、給予彼此一個修正資訊及判斷的空間,而且對於事件脈絡該有所了解、而非單就部分內容,進行個人立場的判斷分野。我想這是我在東吳社工四年來的學習,很重要的一部分,對事情有更多角度的觀點。    

 

所以我們幾位東吳社工系友,在此基點上,共同對呂秋遠老師寫了一篇公開信,也在這裡公開邀請各位社工人,一起進行聯名。對呂秋遠老師的行為提出不同的看法。    

 

如果你有興趣多了解,不管是願意聯名,還是跟我們立場不同想討論,都可以在下方留言讓我們知道,後續有相關的討論我們也會另行通知。    

 

呂老師您好,

 

我們是東吳社工系畢業的系友,現在各自在不同領域的實務工作界努力打拼,與各式各樣的弱勢、受害者協同工作,其中包含精神障礙者、移工移民、逾期黑戶、兒童青少年或是性工作者等。實務經驗年資從初出社會的菜鳥社工,到10多年的資深工作者都有,有的都上過您的課,當時頗為受益。身為東吳社工系的系友,一直以來對東吳社工有強烈的認同感,我們多半也有參與定期的系友實務經驗分享會,在投入實務工作的同時,仍持續影響學弟妹與東吳社工人。

 

然而,身為東吳社工系友與您的學生,看見呂秋遠老師您近日在臉書、網路上針對輔大性侵事件與夏林清老師的分析評論,實在有點失望,而有些想法想跟您討論。呂秋遠老師,您除了「為人師表」外的教育工作者角色,也同時身兼公共評論者、作家,更是一位執業的知名大律師,而您針對輔大性侵事件,以及當事人男友公開為文衍生的案外案,可能尚有對事實全盤的查證與釐清的空間。就這樣使用公眾角色、發表觀點,我們認為是有點不負責任的。實在擔心如此會有損您長久對公共事務的精準辛辣評論,也很可能限制第一線助人實務工作者的專業自主,更可能為東吳社工的學弟妹們做了不好的示範。我們作為各個領域第一線的實務工作者,相當看重工作者的實務困境與專業自主發展,希望透過這件事情,能跟您進一步討論。

 

作為系友與臉書使用者,我們平日都會關注您的臉書,藉由您對時事的評論與法律分析,增添我們在實務工作上的知識。就您每則訊息都會回覆的態度,想必您十分認真經營臉書、時常與您的粉絲互動。不過,前幾天有一位東吳學妹,針對您的評論就事實面想進一步釐清,提醒對於當事人男友的文章,已經有資訊出土提供進一步的釐清,邀請您進一步對事實進行查證。然而,您不僅迴避提問,還敷衍回應「身為社工系的學生,關心一下被害人啦,不要一直關心夏老師」。若因為您因忙碌而無法周全回覆可以理解,但是將學妹二分化為所謂「護夏」,或一下就上綱為不關心「被害人」,相信您也清楚看見該則回應中的提問,然而卻未能夠往下深入探討,實在相當可惜。進而導致網友間的情緒怒罵,甚至連帶東吳社工都被網民說是沒人敢念的校系、被質疑專業能力等等,導致作為系友的我們認為有不得不發表這封公開信的必要。我們希望老師能夠盡速正面回應關於您目前舉證不足、錯誤評論的問題,並且應盡速詳讀全盤資訊,再行分析評論,才是您身負社會多重角色的應然。

 

輔大性侵案本身與PO文衍生之案外案事件,對於實務工作者的我們,不得不關切,甚至如坐針氈,因我們也是盡心協同弱勢受害者的工作者,深怕有一天也會遇到類似的事情。現在實務現場一堆投訴社工辦事不利的案子,工作中跟案主講的話若被斷章取義,因為社工案主權力不對等,社工為自己發聲就說是洩密、壓迫,這些身為社工人的苦,社工不說,倒是老師您卻先替我們把討論的空間壓縮!而過去我們受東吳社工系的學習,教導我們不僅要看到佔多數輿論優勢的順風處,也不能忽略人人喊打的逆風處少數。這是作為一位助人工作者最核心根本的信念。

 

以下我們針對幾點老師接連發文的問題就教於您,冀能與您教學相長。

 

1.呂秋遠老師您是依據什麼而說工作小組是學術研究?在607討論會,當事人女同學曾親口說她與工作小組是合作關係,老師若沒參加,可以去翻逐字稿的,請用關鍵字「工作小組」搜尋。老師,在公開評論前,應該需要做一點功課舉證的,就如您備課一樣。

 

2. 我們做第一線社工實務工作者的,非常注重「當事人自決」、「尊重當事人主體性」。以你舉607的LEVIS牛仔褲為例,當事人與男友是出於自願自己走進會議教室的,公開說明也是針對「PO文的內容與社會效應」做討論,並沒有人在討論性侵案本身的細節。但老師您卻似乎完全忽略且抹煞當事人在事件中的各種立場和想法、完全只使用自己的觀點去看這件事情,甚至也抹煞了當事人在其中曾進行的各種努力。您說您關心死去的小鳥,但我想您應該只哀悼小鳥的死去,卻不曾想他的一生的努力與各種角色。

 

3.呂秋遠老師您說「夏老師不斷的為自己辯護,只在乎自己的名譽權被侵害,卻忘記保護自己的學生姓名曝光」。但如果呂秋遠老師您記性不錯的話,整件事情主動公開名字的是當事人男友,以當事人真實姓名作為文章標題po出。當事人與男友希望以真實姓名背書,將整件事情公諸於世展現憤怒與力量,老師卻假裝沒看到、刻意抹煞。再者,就像醫生一樣,若醫療糾紛發生,家屬跟病人在診間的對話,被不實的引用錯置,醫生並無透漏病人病歷及病情,只針對診間的對話進行釐清,這樣難道不行嗎?我們作為實務工作者很清楚,保密原則與倫理是有規範沒有錯,但不是無限擴大,必須視當下關係性質與內涵來決定,而非僵化的標準化流程。畢竟我們是在跟用血用肉有感覺有情感的人工作,不是跟機器,這個應是實務工作的基本常識。

 

4. 看來老師很在意工作小組的成立,認為自始至終都不該有。試問老師,如果您今天在上課時,一位男同學因為跟女同學講話靠太近,而這位女同學感到不舒服而舉手大喊性騷擾,旁邊女同學的男朋友馬上勃然大怒,而衝過去打這位男同學,旁邊的同學們就隨之起鬨,有的說是這女的本來就講話很小聲所以得要靠這麼近,有的說這男的本來就是色狼,然後加入毆打男同學的行列,全部同學亂成一團。請問作為現場教學老師的您,當下會不會先協助釐清發生了什麼?還是當下全場停止,二話不說,啥也不做立馬送性平會?或是老師只負責「教課」?的確,性侵事件不是像這個例子如此簡單,當下每個人看到的也都不同,重點是,此案當天就報警進入司法程序,而教育輔導工作的陪伴,很難不觸及人際關係的釐清與處理,就如同導師需關心女同學哪裡不舒服,了解男朋友的憤怒哪裡來,對班上同學進行衝突調解,請呂秋遠老師告訴我們,不觸及事件的教育輔導與衝突調解該怎麼做?實務工作跟老師教學的第一線現場是很複雜跟變動的,跟您平常幫客戶、臉友排解的人生問題,是類似的複雜程度。還望您也同樣用心來瞭解此事件。

 

雖然老師您在9月25日的臉書文章,一開始就說出「我一定沒有其他長期關注這個議題的朋友清楚」,承認您自己了解事件不周。不過,老師,您可曾意識到作為有36萬粉絲追蹤臉書的您,早已不存在純然的「個人觀點」,是「社會的/公共的呂秋遠」在說話,是有社會影響力的公共評論者,而該擔起社會責任,更何況您還是教育工作者?

 

素有「呂十點」稱號的老師您於9月27日的最新臉書文章,列出關於孔子的十個卦,可見老師真的非常了解孔子。希望老師真的是能回歸至聖先師的精神,察覺到自己有所不周,而真的好好研讀相關資料,蒐集各方說詞,再對輔大事件進行評論。屆時,不知老師您是否願意更面對自己的不足而往前修正認知?

 

看老師的臉書,老師好像很愛用「我也是醉了」這句型,但我們作為東吳社工系友,看見老師如此隨意評論,我們可不能也跟著老師醉了。縱然老師您可能認為我們只有少數幾位系友的聲音很微小,但我們還是要拿起責任,提醒正教育著我們系上學弟妹的呂秋遠老師,誠心期盼我們的聲音能被您聽見。

 

東吳社工系部分系友聯名寫給呂秋遠一封信,質疑他為釐清事實真相的情況下貿然發文,會讓「事實越離越遠」。(翻攝自周宸安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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