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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瑤琪貪污入獄案 夫彭光輝聲請非常上訴

上報快訊 2016年09月30日 15:44:00
郭瑤琪夫婿彭光輝30日下午3時在律師黃帝穎、丁榮聰等人陪同下,赴最高檢察署向檢察總長聲請提起非常上訴。(攝影:盧禮賓)

郭瑤琪夫婿彭光輝30日下午3時在律師黃帝穎、丁榮聰等人陪同下,赴最高檢察署向檢察總長聲請提起非常上訴。(攝影:盧禮賓)

前交通部長郭瑤琪涉收賄判刑8年,其夫婿30日至最高法院檢察署聲請非常上訴尋求平反。郭瑤琪丈夫彭光輝下午3時在律師黃帝穎、丁榮聰等人陪同下,赴最高檢察署向檢察總長聲請提起非常上訴,希望郭瑤琪案能獲重新審理。

 

彭光輝及律師聲請提起非常上訴的理由共有6點:

 

一、僅憑單一證人李宗賢矛盾不實證詞,即判郭瑤琪有罪,有違證據法則及以往判例。

 

二、誤將促參法視為採購法,適用法則不當,有違法令判決。

 

三、違反論理法則,對有關「對價關係」、「雙方合意」之邏輯演繹顯然有誤。

 

四、原判決未能指出雙方對價關係之合意,且對部長特定職務行為亦無具體說明,顯係恣意入人於罪。

 

五、原判決泛指郭瑤琪對台鐡有實質影響力,未能採用更為明確、通用且為廣泛接受的「法定職權說」。

 

六、原判決稱郭瑤琪受賄有「不確定犯意」,與一般判決有罪的「確定故意」顯然相違。

 

郭瑤琪被控在台北車站招商標案中,收受南仁湖集團李清波父子2萬美元,一、二審因職務行為沒有對價關係被判無罪,但在更一審翻盤,更二審因貪污罪被判刑8年定讞,目前因癌症保外就醫。

 

9月24日支持者曾幫她舉辦《走過風雨望青天-郭瑤琪冤判八年奇案》新書發表會,當時總統蔡英文也致贈親筆信函以尤感不捨等話語來鼓勵她。(塗鵬揚/綜合報導)

 

郭瑤琪涉收賄審理事件簿(資料來源:記者整理)

 

2009年06月30日 一審判郭瑤琪職務行為沒有對價關係無罪
2010年03月31日 二審仍判無罪
2011年04月13日 更一審逆轉指收款與職務構成對價改判8年徒刑褫奪公權4年
2013年12月05日 更二審判郭瑤琪8年徒刑褫奪公權4年定讞
2014年01月08日 發監執行
2016年01月15日 郭瑤琪因罹癌獲保外就醫
2016年09月28日 律師將為郭瑤琪提非常上訴

 

郭瑤琪小檔案(資料來源:記者整理)

(翻攝自郭瑤琪臉書)


年齡:60歲

 

學歷:
國立成功大學都市計畫學系畢業
英國倫敦大學學院都市發展及新鎮開發碩士

 

經歷: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主任秘書
臺北市政府國民住宅處處長
總統府公共事務室主任
行政院政務委員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主任委員
中華民國交通部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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