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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化假處分案開庭  縣府自爆未評估就發許可證

上報快訊 2016年10月04日 18:33:00
台化為保住彰化廠,緊急向台中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假處分案,審理法官對台化律師聲稱,目前看不出有何急迫和必要性,遭法官訓斥打臉。(畫面合成,經濟部農園環保園區)

台化為保住彰化廠,緊急向台中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假處分案,審理法官對台化律師聲稱,目前看不出有何急迫和必要性,遭法官訓斥打臉。(畫面合成,經濟部農園環保園區)

台化彰化廠汽電共生廠3座燃煤爐因許可證到期提出展延申請,遭彰化縣政府駁回要求關爐停工,台化公司9月30日提出假處分,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在4日下午,針對延展M16鍋爐許可證部分開庭,彰化環保官員到庭應訊時,自爆過去縣府未能依法行政,未經環評就發給台化燃煤許可證,審理法官聽到吃驚,當場囑咐書記官要記明筆錄。

 

台化與彰化縣政府首場攻防戰下午登場,不過,法官應訊過程中對台化律師說,這是緊急處分案,目前實在看不出有何急迫和必要性,遭法官當庭打臉。

 

台化彰化廠汽電共生廠3座燃煤鍋爐的許可證到期,台化公司聲稱,多次補件申請展延,包含M16、M17因生煤成分、用量問題,彰化縣環保局以申請表格不符,無法通過;M22因補正資料未符合環評承諾值駁回,台化彰化廠鍋爐須停止運轉。

 

台化針對三起停爐案,向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提起三起假處分案,希望可讓鍋爐在訴訟中恢復運轉,然而,4日下午先開其中一庭。

 

4日下午先開庭調查的是已停機的M16機組,法官林靜雯說,台化M16機組向彰化縣政府申請展延11次都被駁回,現在要了解縣政府駁回前,是否有告知台化需補正內容和理由,但法官認為,目前從雙方往來文件她根本無從看到。

 

根據《蘋果》報導,彰化縣府環保人員表示,以前不知道台化環評結果,因環評一直是環保署職權,直到今年3月,環評監督權才從環保署移轉到縣府,縣府發現台化並沒有做出環評報告、也不具延展要件,因此駁回展延。

 

審理的法官當庭感到好奇,還頻頻問縣府人員說:「難道以前沒有環評,縣府也給台化許可證嗎?以前沒有依法行政,現在才有是嗎?」縣府人員坦承確實如此,法官也趕緊指示書記官記名筆錄。

 

法官認為,台化應依法向環保署提出訴願,才能進入到行政訴訟,但今天開庭的目的是聲請假處分,而台化又未提出具體的證據,證明這假處分有其急迫性、需要性,當場告知並要求台化應於10月11日前提出,由於,縣府人員無法具體說明為何認定台化申請展延許可證補證不齊,也要求彰化縣政府也應該在10月18日期回覆,等雙方補齊資料後,法院再做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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