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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議會批准後達門檻 《巴黎氣候協議》11/4生效

陳博臻 2016年10月08日 11:55:00
歐洲會議4日批准《巴黎協議》後,達成協議生效門檻。(湯森路透)

歐洲會議4日批准《巴黎協議》後,達成協議生效門檻。(湯森路透)

4日,歐洲議會批准《巴黎協議》(The Paris Agreement),一舉跨過該協議獲得55國批准、且批准國排放量占55%的最低門檻,根據協議內容,《巴黎協議》將於一個月內,也就是11月4日生效。7日,歐盟在聯合國總部慶祝之餘,不忘提醒歐盟推動《巴黎協議》、遏止溫室氣體排放的功勞。

 

 

 

 


「該協議生效的第二個必要條件達成了,歐盟促成了這項行動。」斯洛伐克環境部長索利摩斯(Laszlo Solymos)表示,斯洛伐克目前為歐盟理事會(Council of the European Union)輪值主席國。

 


聯合國副發言人哈克(Farhan Haq)則說,玻利維亞、尼泊爾、加拿大,以及歐盟成員國皆提交了協議批准書,每一個參與國都推動協議通過門檻。

 

 

聯合國祕書長潘基文(Ban Ki-moon)與歐洲議會議長舒爾茲(Martin Schulz)。(湯森路透)

 

 

通過協議批准門檻

 


2015年12月12日,聯合國氣候高峰會通過《巴黎協議》,希望各國遏止溫室氣體排放,防止全球溫度繼續升高,減緩冰山融化、海平面上升,以及氣候異常。該協議要求政府提出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的國家計畫,並將全球升溫幅度控制在比前工業時期高2℃以內,協議生效最低門檻須獲得55國批准,且批准國溫室氣體排放量須占整體55%以上。

 


9月21日,31國在聯合國大會上批准了《巴黎協議》,批准總數來到60國,然而氣體排放量占不到48%,低於55%,協議未達門檻。

 


歐盟若干成員國原欲以國家身分自行批准協議,然而歐盟卻規定須待28國歐盟成員國一一批准協議,才能以歐盟身分加入《巴黎協議》,此規定對於溫室氣體排放量占12%的歐盟來說有點棘手,尤其歐盟以身為對抗全球暖化的領導者為傲,也因此,上周歐盟開出了例外,允許國家自行批准。

 


截至7日,《巴黎協議》已有75個締約方,占總氣體排放量59.9%。歐盟氣候行動與能源執行委員卡內特(Miguel Arias Canete)期待更多歐洲國家盡快批准協議。

 

 

 

 


「過往的重要協議,從沒有以如此快速、良好的方式完成批准。」卡內特說,「這很清楚地說明了各國有意加速轉型至低碳經濟模式,我們亟需這樣的政治意願,因為氣候變遷正在肆虐全球。」卡內特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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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巴黎協議 歐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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