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銀盜領案首開庭 主嫌安德魯只認贓物罪

上報快訊 2016年10月12日 19:10:00
台北地方法院12日首度開庭,被告安德魯(最右)到庭應訊,對檢方起訴的12項罪名,安德魯只承認涉犯贓物罪。(資料照片)

台北地方法院12日首度開庭,被告安德魯(最右)到庭應訊,對檢方起訴的12項罪名,安德魯只承認涉犯贓物罪。(資料照片)

2016年7月爆發第一銀行各地ATM遭大規模盜領,台北地方法院12日首度開庭,被告安德魯到庭應訊,對檢方起訴的12項罪名,安德魯只承認涉犯贓物罪,也說自己與犯罪集團沒關係,否認參與盜領計畫。

 

檢方上個月起訴羅馬尼亞籍的米海爾、摩爾多瓦籍的潘可夫、拉脫維亞籍的安德魯,檢方認為,被訴3人參與設計盜領程式、在ATM盜領,以及洗錢;移審時,3人全部否認犯罪,被認為有逃亡、串證之虞裁定羈押禁見,由於語言不通,審訊需翻譯耗時,法官12日只提訊安德魯1人。

 

《中央社》報導,承審法官李子寧問安德魯,是否承認入侵電腦罪、無故變更他人電磁記錄罪等罪?安德魯稱,自己沒有寫什麼程式,也不是盜領集團成員,只承認涉及贓物罪部分。

 

安德魯說,自己欠一名名叫安德烈的人3500歐元,受其要求到台灣幫人拿東西並交付給某人,藉此抵銷債務,而且安德烈也拿他的妻小生命做威脅,「法官不了解拉脫維亞,如果對方說要拿家人做威脅,是真的會去做這件事情」。

 

庭訊中,法官詢問安德魯所用3支手機的辦理時間、聯絡對象、丟棄時間點等問題,也問為何在內湖山區藏完錢卻在原地待了4、5個小時?為何要去台北火車站換搭計程車?以及到宜蘭的目的等問題。

 

安德魯說,手機雖然沒插SIM卡,但他到處借WIFI,主要是用Skype跟妻子聯繫,但忘記什麼什麼時候辦的;會在內湖山區待那麼久,主要是要傳送座標,且當下天色黑暗,自己不敢確定錢是否有藏好,因此決定留到天亮,確認錢有藏好才離開。他也說,會去台北火車站換搭計程車,是因安德烈說他拿的文件很重要,要他不要只搭一台車,而到宜蘭是因為單純想去那邊散心、放鬆等語。

 

此外,法官要安德魯說明通聯記錄上各聯絡對象為何?安德魯多交代不清,只明確指出自己太太的名稱,由於仍有諸多地方待釐清,法官諭知再開一次準備程序庭。

 

一銀盜領案中共有台北市、新北市、台中市22家分行、41台ATM提款機被遠端遙控自動吐鈔,遭該集團盜領8327萬餘元,檢、警事後追回7748萬餘元,回收率93%,未追回的579萬應是被已離境的其他車手帶走。

 

台北地檢署調查,本案共有22名嫌犯,但僅主嫌安德魯(Peregudovs Andrejs)、車手米海爾(ColibabaMihail)及潘可夫(Niklae Penkov)3人相繼在宜蘭、台北市區飯店落網,其餘19名在案發後已搭機潛逃出境,已發布通緝。(莊博涵/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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