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Tube涉嫌侵犯兒童隱私保護條例,其母公司Google遭罰1.7億美元。(湯森路透)
聯邦貿易委員會(FTC)日前宣布,將針對YouTube侵犯兒童隱私保護條例,裁罰其所屬母公司Google1.7億美元(約新台幣53億元),創下美國自1998年通過《兒童線上隱私保護法》(COPPA)後、金額最高的民事罰款紀錄。
YouTube遭指控,在未取得父母同意之下,非法收集13歲以下兒童的資料,包括透過識別碼追蹤孩童的瀏覽紀錄等。
《CNBC》報導,FTC以3票同意對上2票反對,通過與Google的和解,其中2張反對票來自民主黨,因認為目前僅要求YouTube符合法規,和解罰款金額仍然不足以達到處罰目的。
數碼民主中心(Center for Digital Democracy)行政總監切斯特(Jeffrey Chester)指,「這僅是要求Google符合法例,是無意義的制裁。」
而Google同意繳交1.7億美元的罰款中,有1.36億美元將交給FTC,另有3400萬美元則繳給指控YouTube違反《COPPA》紐約政府。
Tech | YouTube creators may also be held liable for COPPA violations, following FTC settlement https://t.co/9wWrK0pJiC
— Propane (@Propane_Digital) September 5, 2019
聯邦貿易委員主席夢思(Joe Simons)表示,YouTube向客戶表示YouTube頻道廣受兒童喜愛,但是當涉及兒童隱私保護法的議題時,YouTube卻拒絕表明有多少頻道的內容是針對兒童播放的,因此認定YouTube顯然違反兒童隱私保護法。
根據協議,YouTubet承諾未來在收集或分享有關兒童的姓名、相片等個人資料時,須先取得孩童父母同意。此外,YouTube同意設立系統,讓頻道自行申報有關兒童的內容,系統即自動將具有針對性的廣告踢除。
報導指出,YouTube向玩具製造商美泰(Mattel)和孩之寶(Hasbro)等廠牌自我推銷時稱,該平台今天擁有6至11歲兒童的用戶數量,在業界最具領導地位,卻又向廣告公司聲稱,YouTube沒有年齡低於13歲的使用者,因此不需符合《COPPA》法規。
總檢察長詹姆斯(Letitia James)表示:「谷歌和YouTube有意對兒童進行非法監控、跟蹤,並播送具有針對性的廣告,目的是為了保持其廣告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