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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國就沒兩制

盧斯達 2016年11月09日 00:00:00
每一次人大釋法,都說明了只要中國哪天不高興,就可以自行「釋法」判案,不用管香港的大法官怎麼判,這就是「一國兩制」的本質,這就是與中國簽訂任何條約、進入「和平」之後會出現的事情。(湯森路透)

每一次人大釋法,都說明了只要中國哪天不高興,就可以自行「釋法」判案,不用管香港的大法官怎麼判,這就是「一國兩制」的本質,這就是與中國簽訂任何條約、進入「和平」之後會出現的事情。(湯森路透)

香港立法會的新晉議員梁頌恆和游蕙禎,在宣誓時「加料」,將效忠對像:英文的republic of china讀成「re-fucking of 支那」。負責監誓的立法會秘書長,宣佈宣誓無效。

 

按前屆慣例,立法會主席會准許議員再宣誓,但特區政府今次竟興訟挑戰立法會主席的判決,企圖阻止兩位議員再宣誓。之後,人大主動釋法,「解釋」《基本法》當關於宣誓的條文,加入宣誓者要「真誠」和「莊重」等主觀詞語,兩個議員的議席等於被剝奪,而其他打著「自決」旗號、在宣誓時有過特殊表演、加減用詞的,都人人自危,害怕失去議席。

 

因為中國的欽差大臣李飛公開說明,在中國眼中,自決也是本質上的港獨。整個人大釋法的風波,已經從「支那」是否辱華、Re-Fucking是否侮辱國家,變成對明暗港獨甚至相對溫和的民主派反對者的政治大清洗。

 

《基本法》第158條表示,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簡稱人大)可以解釋香港《基本法》—當事件涉及中國事務、國防、外交等,法庭無法作出定奪,就可以提請人大解釋,取得判案的法理依據。然而,這次議會內的宣誓問題,是香港的內部事務,但中國打開口牌:這是針對港獨,要撲滅港獨思潮。所以立法會議員和主席之間的問題,因為中國要「打港獨」而變成地方與中央關係問題—然而,青年新政兩位議員,在宣誓時披上了「Hong Kong is not China」以及「re-fucking of 支那」,充其量可以說是辱華,但弔詭的是,二人從未宣稱主張香港獨立。

 

表面上,這是一次上升到民族大義 (支那一詞所引起的仇日歷史記憶)的大龍鳳,但這不過是包裝的花紙。實際上狂轟濫炸的中方,乃至全程挨打的青年新政,都是在港獨的戰線上打。後者靠這個意識形態勝選,前者明言要清剿,不能任「港獨人士」利用政府資源。

 

「高度自治」、「一國兩制」能吃的嗎

 

人大釋法的本質是甚麼?它表現出香港體制上毫不獨立的本質。香港看似獨立的體制,只是精心維持的幻覺,用來繼續做中國人的生意、集資、做避險的窗口。《基本法》158條確定了香港司法系統的最高判決者—終審法院,其實是可以隨時被人大釋法淹沒。這個司法管轄區的最終判決權威,竟然是在千里之外、境外之外的北京「人大」,一個沒有香港人甚至中國人真正授權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這不只涉及港獨。每一次人大釋法,都說明了只要中國哪天不高興,就可以自行「釋法」判案,不用管香港的大法官怎麼判。《基本法》由訂立的時候,已經沒有廣大港人參與;其最高權威,在中國人大。「一國兩制」在九七年政權易手那天,已經失敗。因為《基本法》訂明這裡的司法權屬於北京,而北京可以隨意、主動的透過「解釋」法律,來「無痛立法」。他一天高興,就可以為宣誓加上其他關卡,也可以「解釋」其他關於人民基本集會結社自由、宗教自由、學術自由、言論自由乃至參政權利,而這些修改,只需要中國單方面發出稿件,法律就可以加減,不需要經過香港的立法會議員,也沒有任何人民力量可以節制。

 

香港的Law Maker,實際上Make不到Law,因為財團和既得利益者的萬年國代,輕易就能將民選議員的議案否決,立法會根本不能立法,市民也無法透過影響議會,來制衡行政方和法庭。而行政方的最高首長—行政長官,是需要北京「祝福」和任命才算數。

 

雖然這個系統,對其他地方的人來說可能有點複雜,但這就是「一國兩制」的本質,這就是與中國簽訂任何條約、進入「和平」之後會出現的事情。根本沒有一國兩制,有一國就不會有兩制。《基本法》的這類條款,已經命定了香港無法自治的本質、主權無法運作的結局,表面上中國還宣稱香港「一國兩制,高度自治」。類似的政治術語,連香港最樂觀最溫和的人都不再相信。香港進入赤裸的殖民統治,氣氛空前壓抑,本土派港獨派的選舉之路已經被粗暴輾碎。不要以為有天險可守,極權國家起來,喪鐘為所有自由人響起。

 

※作者為香港青年評論者、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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