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起,勞保老年年金法定請領年齡將再提高1歲到62歲。(資料照片/蔣銀珊攝)
2020年起,勞保老年年金法定請領年齡將再提高1歲到62歲。因此,如果1959年出生的勞工要請領勞保老年全額年金,必須到2021年、年滿62歲才能請領。而老年減額年金可提早5歲請領,因此1961年出生的勞工滿59歲時即可請領減額年金。
勞保條例規定,勞保年金2009年至2017年止,請領勞保老年年金法定年齡為60歲,但第10年起提高1歲,其後每2年提高1歲,直到65歲為止。2018年起,年齡首次提高,從60歲延到61歲,此後每2年會調高1歲請領年齡,直到2026年起請領年齡達到65歲為止。
而勞保條例的新規定,首要受影響的對象是1959年出生的勞工,原來該年次的勞工明年滿61歲,但是因為法定請領年齡因調高1歲成62歲,因此,如果1959年出生的勞工要領全額年金,就得要到2021年、滿62歲時才能領。
然而,勞保年金有提早請領和延後請領的機制,也就是說,勞工可以在符合法定請領年齡前5年請領減額,或法定請領年齡後請領增額年金,每提前或延後一年,減增額4%,最多減增額20%。
舉例來說,原來1959年出生的勞工想要月領勞保老年年金,由於2020年起延到62歲才能領全額年金,須等到2021年才可請領。
另外,1961年出生的勞工,由於該勞工的勞保老年年金法定請領是64歲,如果提早請領減額年金,最早可從59歲、也就是2020年開始請領。因此,1961年次的勞工可以開始安排是否要提早請領年金。(罷韓攤位引韓粉不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