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軍官當共諜 終身俸不給領

上報快訊 2016年11月18日 16:15:00
立法院會18日下午三讀修正通過《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部分條文,未來現役軍士官違反《國家安全法》、《國家機密保護法》等遭判刑將剝奪或減少終身俸。圖中為提案立委劉世芳。(翻攝自劉世芳臉書)

立法院會18日下午三讀修正通過《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部分條文,未來現役軍士官違反《國家安全法》、《國家機密保護法》等遭判刑將剝奪或減少終身俸。圖中為提案立委劉世芳。(翻攝自劉世芳臉書)

退役將領自2010年起屢屢赴中引發爭議,就此立法院會18日下午三讀修正通過《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部分條文,未來現役軍士官違反《國家安全法》、《國家機密保護法》、《國家情報工作法》,遭判有期徒刑未宣告緩刑,將剝奪或減少終身俸。

 

「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務條例」修正案也針對涉嫌內亂、外患、刑法瀆職罪章、國家機密保護法洩密、國家情報工作法等現役卻未經停役、未被移付懲戒、未被彈劾的軍人,如退伍後才被判刑、未宣告緩刑定讞,將視期刑期剝奪、減少退休俸。

 

減領退休金的部分依判刑年限遞減,判刑3年以上未滿年7年者,「減少其應領退除給與之50%,減少部分其已支領者,應追繳之」;判刑2年上以未滿3年者,「減少其應領退除給給之30%;減少部分其已支領者,應追繳之」;判刑1年以上未滿2年者「減少其應領退除給與之20%;減少部分其已支領者,應追繳之。」

 

提案的民進黨立委劉世芳表示,現行的法律都無法規範退將的忠誠度,以致退將自2010年起集體赴中,反成為中國的統戰樣版。

 

她表示,除了今三讀通過的《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修正案外,也已提案修正「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首先要延長赴中管制年限,其中少將以上需終身管制;若未經審查許可就前往中國參加政治活動,可取消其退休俸;並要溯及既往,自1992年開始擴大追查。

 

民進黨立委劉世芳於臉書PO出黨團協商協議書。(翻攝自劉世芳臉書)

 

針對修正案三讀通過一事,民進黨立委段宜康於臉書發文表示:「往後退將前往中國,不管是觀光、打球、聆訓;都必須事先得到核准。如果從事和申請項目不符之活動,就得接受調查、處分。不然,飛彈對著台灣;這些老星星都跑到中國飛彈的背後去,未免也太安全了吧!」(李先泰/綜合報導)

 

針對《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修正案通過一事,綠委段宜康於臉書發文表示感謝。(翻攝自段宜康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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