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懲會11日宣判,行政院促轉會前副主委張天欽判撤職及停止任用2年。(資料照片/蘇郁晴)
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2018年8月底爆發「東廠事件」,監察院2019年10月通過彈劾行政院促轉會前副主委張天欽,移送公懲會。公懲會11日宣判,判張天欽撤職及停止任用2年。
促轉會前副主委張天欽在2018年8月24日召開內部會議,點名新北市市長侯友宜為「轉型正義惡劣例子」,並說「這個如果沒有操作很可惜」等語,遭前促轉會副研究員吳佩蓉錄音爆料,讓促轉會遭外界質疑非中立機關。隨後張天欽請辭、前主委黃煌雄也在不久後離去。
全案經監委高鳳仙、楊美鈴調查後,監察院2019年10月1日通過彈劾。監察院表示,張天欽因違反行政中立,重創促轉會聲譽,召開彈劾案審查會,以12比0的票數,全數同意通過彈劾,將張天欽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
監委認為,張天欽擔任促轉會副主委時,本應超出黨派以外,依法獨立行使職權,於任職期間不得參加政黨活動,恪遵法令規定,嚴守行政中立,但竟對媒體釋放促轉會將制定除垢法的不實訊息,且謔稱促轉會「升格變東廠」等言語疏失,因此依法提案彈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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