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的艱難》──因為我們在乎

林志潔 2022年11月11日 07:00:00
法律如此非黑即白,只有「是」與「不是」,這就是性侵害審判困難之處。(示意圖/圖片取自pixabay)

法律如此非黑即白,只有「是」與「不是」,這就是性侵害審判困難之處。(示意圖/圖片取自pixabay)

判決的艱難》的作者陳昭如這次挑戰探討兒童性侵害案件認定的兩難,並指出無論是眾聲沉默的性侵案,或是被迫消音的性侵冤案,都是在性(侵)是羞恥的文化之下,讓「不可說」的氛圍製造出驚人的黑暗與混沌。期盼每個人都反躬自省,側耳聆聽,瞭解這個議題的複雜性,讓不同角色的痛苦被聽見,透過不斷的思辨與說理,往解決的方向前進一步。

 

如果犯罪的真相是一個玻璃杯,除了行為人與被害人之外,所有的他者,所看到的其實都是玻璃杯破掉之後的碎片。

 

審判,是一個拼碎片的過程。有的時候,破掉的碎片比較大,就像案件很幸運的有錄音錄影或者有許多目擊證人和物證,如此一來,拼起來相對容易;但是在性侵害案件,主觀因素強烈,證據卻難尋,這個玻璃杯常常破成了支離破碎的細末,要還原,非常困難。極多的偏見,極不友善的社會文化,性別的刻板印象,不對等的權力結構,都可能造成本來就困難的拼湊過程,雪上加霜。

 

我的博士論文寫的是以平等權的概念、檢視美國性侵害法制──從實體法、程序法到證據法,回國之後也做過兩次大規模的性侵害判決實證研究,閱讀過數以千計的國內外性侵害案例的我,深知兩件事情非常困難:性侵害的審判很難,研究性侵害的審判也很難。持續關注與探索性侵害的議題,需要很大的勇氣,因為真相難明。

 

性侵害涉及意願,性行為的本身並不違法,違反意願的性行為才違法。但是意願,意願是什麼?當我們問自己,你真的知道你什麼時候開始懂得、理解了性的意義?在生活中,我們每天做著各種決定,我們總是在答應中夾雜著各種情緒:勉強、無奈、不願,真相是往往不存在百分之一百的同意,也未必有百分之一百的不同意,很可能是這一秒覺得可以了,但下一秒又不想答應,或者答應後反悔。但是,法律如此非黑即白,只有「是」與「不是」,而這就是性侵害審判困難之處。

 

昭如在書中寫到性侵的冤案可分為兩種,一種是謊報或誣告,也就是什麼侵害都沒有發生,並沒有加害人的存在,雙方沒有發生任何事;一種是誤認,也就是確實發生了性侵,但加害人不是被指控的那個人。我想補充的是,還有一種是雙方真的發生了性關係,但是彼此的認知不同,你沒有同意,但我以為你已經同意。昭如說的前兩種,被告自始至終都不是行為人,但是在最後這一種,涉及的是百轉千迴的人心,如果涉及的是未成年人,又增添了未成年人對於意願和性的認知和成熟度。而不論是上列的哪一種,都可能因為不同的因素,造成誤判或冤案。

 

收到春山出版社寄來昭如的新書稿件《判決的艱難》,很快讀完,數度落淚。因為想到許多案例中的被害人,也想到曾接觸過的性侵害冤案的受刑人。

 

 

寫關於一本書的文章和寫自己的研究報告不一樣,我把昭如的稿件帶來帶去,一次在明星咖啡館重讀,一次坐在二二八紀念公園的水池邊重讀,一直難以決定要從哪一個方向來寫。因為性侵害的議題本身,就是一個困難而又常會令人深感不適的題目,那麼我們為何希望讀者去接觸這樣令人不適的主題?

 

我想,是因為我們在乎。

 

正因為性如此幽微,意願如此複雜,性侵害成立與否的判斷這樣困難,所以我們必須在乎。在乎司法是否能夠還給被害人正義?是否能夠不要誤判了清白的人?在乎除了司法之外,我們還能還應該做些什麼?

 

看完昭如的書,我們明白,司法或許可以成為正義被實現的管道之一,但是卻不能是唯一。因為審判這種拼碎片的過程,只能講求現存的證據,而性侵害的概念,未成年的受害者,很可能要等到多年以後,在某個剎那,才能意識到:啊!那其實就是性侵。

 

這是為何性侵害的防治、教育和每個國民自我性意識性自主的建立,非常的重要;這是為何在性侵害的偵查和蒐證中,偏見和預斷的排除,非常的重要;這是為何,在性侵害審判的程序和流程設計上,減低被害人壓力,嚴謹的指認程序,以及對特殊性侵害被害人給予不同層面的支持,非常的重要。

 

這也是為何,在接續著多本相關著作之後,昭如的這本《判決的艱難》,我們需要閱讀和反省。(作者為陽明交大科法所教授)

 

※本文為《判決的艱難:兒童性侵的爭議與正義》推薦序/春山出版/書籍作者陳昭如──臺大人類學系畢業,曾任職首都報社、自立早報、超級電視臺等媒體,現為自由撰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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