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需要的是防禦型步兵戰車

吳崑玉 2023年07月04日 00:02:00
烏克蘭軍隊對M2布萊德雷讚不絕口,因為在激烈交火中,其防護力足以讓成員保命。(圖片摘自維基百科)

烏克蘭軍隊對M2布萊德雷讚不絕口,因為在激烈交火中,其防護力足以讓成員保命。(圖片摘自維基百科)

近日媒體幾條新聞都跟步兵戰車有關,分開看皆是花絮,但揉起來看卻很有意思。

 

履帶派與輪車派的長久爭議

 

其一,是媒體報稱雲豹裝甲車改裝105砲的「黑熊戰車」,射擊精度讓陸軍驚豔,卻被履帶派引進M1A2戰車打敗,連小批量訂單都沒拿到。其二,是美軍在輕戰車「布克」命名後,現在正推進XM30裝甲運兵車(步兵戰車)的競標,規格上搭載50mm機關砲,2名車組成員,可載6-8名步兵,用以取代M2布萊德雷、M113等現役裝甲車,其底盤不是用西班牙、英國的阿賈克斯,就是用德國的山貓,皆屬重型防護力優先的車體。其三,烏克蘭軍隊對M2布萊德雷讚不絕口,因為在激烈交火中,其防護力足以讓成員保命,即使遭到105砲彈攻擊,亦能「車毀人不亡」。烏軍對法國的AMX-10輪型砲車頗有意見,認為那車太輕,裝甲太薄,不適用於攻擊。而且傳出以色列可能透過第三國授權轉賣軍械,而烏克蘭對防護力舉世無雙的梅卡瓦戰車,與雌虎運兵車頗有興趣,因為其配備的重裝甲,與戰利品主動防禦系統,使其在高強度戰場的生存力較高。

 

回到台灣場景,國軍需要什麼樣的裝甲車輛,一直是個爭論不休的問題。履帶派偏愛大火力大傢伙,但M1A2那種主力戰車約65噸的重量,許多村鎮道路與橋樑恐怕難以負載,從而限制了其戰場與進路選擇,也就限制了裝甲部隊的機動空間。嘉南平原看似一望無際,但實際上處處水田,戰車離開路面,很容易就撞進民宅或沉到田裡。所以輪車派覺得台灣應該現實一點,善用台灣的道路網,輕裝甲大火力,放棄過於艱困的地形,善用城鎮與地形伏擊,不要老想與敵軍硬剛。

 

M1A2主力戰車約65噸的重量,許多村鎮道路與橋樑恐怕難以負載,從而限制了其戰場與進路選擇。(圖片摘自網路)

 

正因為這兩派論述的理由,都有其現實的依據,所以多年來爭論不休,卻無法得出結論,亦使得國造軍備發展有點父子騎驢,不知如何是好?結果國車國造搞了十幾二十年,卻除了雲豹系列以外,什麼都沒有造出來,戰車部隊裝備依然落後國際水平最少一個世代。

 

輕裝裝甲車難面對高強度戰場

 

若重新檢討台灣本島防衛作戰需求,便會發現在戰車的火力、防護力、機動力三要素中,最先可被犧牲的是機動力。如前述,台灣全島地形大多不是水田便是城鎮,不利於裝甲部隊在曠野中整批運動。台灣也沒有美軍那種全球空運,快速部署的需求。所以犧牲裝甲重量以求快速機動,不是台灣裝甲車輛的首選。而若台灣本島面臨防衛作戰,一上場就必然要面對高強度戰場,以色列與烏克蘭都驗證了史崔克裝甲車這類輕裝裝甲車,在反恐戰爭那種低強度戰場中還算好用,但進入高強度戰場便會吃不消。不幸的是,雲豹裝甲車模仿的對象,正是史崔克裝甲車。

 

在現今步兵肩射飛彈遍佈,無人機四處撒野的戰場下,裝甲車輛的首要能力,便是高平兩用的強大火力,其次是其防護力。除了海、空軍的飛彈,與砲兵的反登陸外,陸軍岸防部隊不是要等敵軍上岸再來拼刺刀,而是殲敵於半渡,讓大量敵軍沉在離岸2-5公里的灘岸區域,或是將其機降部隊,擊落於飛行途中,或是下降卸載之前。因此,傳統的機槍,即使是重得要命的50機槍,也僅能當作第二線自衛武器。防禦所需的火力,應能涵蓋3-5公里射程,並且能有一發入魂的破壞威力,才能對現代的直升機、登陸艇、兩棲戰車、汽墊船,形成有效的殺傷。而且,要能命中快速移動的直升機、汽墊船,與浮浮沉沉的登陸舟波或兩棲戰車,傳統一砲一砲慢慢打的大口徑火砲,恐怕力有未逮,最主要的問題是瞄不準,也就打不到。

 

也就是說,我軍裝甲部隊的主要火力,其實應該是30mm、35mm、40mm之類的高平兩用快砲。20mm機砲的威力不足,搔癢還行,重創則難。30mm以上機砲,一發砲彈就像顆小手榴彈,現在砲口還配有無線線圈,砲彈出口時電腦會發給定時空炸指示。打空中可以定時形成彈幕,打地面也可造成空爆,躲在掩蔽物或趴在地上都沒用。其穿甲彈也能擊毀大多數的輕裝甲目標。個人一直覺得40砲是個好東西,口徑夠大,射程夠遠(4公里),射速每分鐘330發,應該夠用了。但可惜T-92計劃在與35快砲的競爭失敗後被封存,現在不妨重新研究一下,作為車載主要火力,或許是不錯的選擇。

 

韓國K21步兵戰車正在使用40公厘70倍徑機炮進行射擊。(圖片摘自維基百科)

 

台灣需要協同步兵作戰的移動砲台

 

圍繞火力建構的,應是一個具有足夠防護力的載台。所謂「足夠」,理論上需要滿足三個層次的目標:一是基本裝甲要能擋住14.5mm穿甲彈的連續攻擊,那是輕裝步兵所能發射的上限;二是155砲破片10m以內襲擊,長程火箭除非直接命中,也難擊毀戰具;三是最好能加裝主動防禦系統,抵擋各類飛彈攻擊,否則再厚的裝甲也頂不住標槍等攻頂飛彈的爆擊。

 

這種步兵戰車不是要在原野上馳騁的,而是作為步兵防禦的火力據點使用的,那是一種協同步兵作戰的移動砲台。所以應有附加裝甲的彈性,與藏身隱蔽的便利性。例如:總體高度不應超過3米,如此便易於躲藏在透天厝一樓,也便於藏進戰壕陣地偽裝。有附加裝甲的能力,可以抵擋RPG。那如果敵軍上來主力戰車怎麼辦呢?那就交給標槍飛彈或拖式飛彈,咱們沒興趣跟你玩砲戰。

 

所以,台灣需要的可能不是美軍那種空降戰車或火力支援車,而是一種具有厚裝甲及大火力的「防禦型步兵戰車」,配置到灘岸守備旅或城鎮守備旅,形成小部隊的防禦核心與火力輸出據點,讓敵軍難以落地。

 

以上僅是個人淺見,尚盼各位專業先進指教,以上。

 

※作者為前親民黨文宣部副主任、專欄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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