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一連串的錯誤才造成台灣投資動能不足

江存志 2017年10月16日 00:00:00
政府未解決行政部門效率不彰、心態消極保守、 違反合約破壞誠信等問題,單單將財經法規鬆綁,也無法促進投資動能。(攝影:張文玠)

政府未解決行政部門效率不彰、心態消極保守、 違反合約破壞誠信等問題,單單將財經法規鬆綁,也無法促進投資動能。(攝影:張文玠)

行政院長賴清德近日宣示,將進行財經法規鬆綁,釋放民間投資動能,以讓人民有感。賴清德表示,台灣整體投資動能不足,去年整體投資只占GDP的20.9%,對台灣經濟發展是很大的傷害。

 

實際上,台灣投資環境確實相當慘澹,外資直接投資(FDI)不但逐年下跌,在台北市進出口同業公會所做的「全球貿易環境與發展潛力調查報告」當中,綜合貿易競爭力更由2013年第8名、2014年12名、2015年14名、2016年15名,今年第16名,連四年逐步下跌,顯現相當大的危機。

 

台灣投資動能不足,法規障礙過多確實是原因之一,台北美國商會去年便直言:「台灣的投資環境面臨越來越多的挑戰包括:法規障礙過多、有可能被排除在區域自由貿易組織之外、未來能源供應的不確定性以及世界級的專業人才不足。」

 

除了法規障礙過多,以及台北美國商會所舉的這些問題之外,尚有政府政策常具有不確定性、行政部門效率不彰、立法程序冗長混亂,以及排斥外來人才等原因,倘若僅解決法規障礙問題,恐怕仍無法刺激台灣的投資動能。

 

例如曾獲艾美獎的Dan Maas前年欲在台灣開設分公司,卻無法線上作業,必須全程使用紙本作業,使他前後耗費十個月的時間。試問如此落後的作業方式,早該被淘汰的行政效率,如何促進外資來台投資?

 

又例如股票投資分析平台財報狗的林威宇先生,曾於去年8月撰文寫出他去函詢問金管會,若公開藉由財報數字及教科書公式所得知的合理股價,是否違反「不能意圖影響股價」的法規,結果金管會卻說交由法院認定,亦即是否違法必須等他被告後才知道。試問執行法規的主管機關,心態依舊消極保守,不敢擔負責任 ,即便將法規鬆綁又有何用?

 

除此之外,政府的誠信問題,對於吸引外資來台而言更是一大致命傷。例如財政部當初公開招國際標,售出彰銀經營權,由台新金得標,卻於2014年反悔奪走經營權,使得台新金一狀告上法院,過去投資台新卻因政府毀諾而損失的太盟集團董事長單偉建,也投書華爾街日報批評台灣政府言而無信,去年新加坡投資法人Surfeit更為此案向海牙國際法庭提起國際仲裁,使得政府失信一事廣傳國際。試問政府誠信聲名狼藉,如何給予投資者信心在台投資?

 

倘若政府未解決行政部門效率不彰、心態消極保守、 違反合約破壞誠信等問題,單單將財經法規鬆綁,便企圖每兩周能讓人民有感,恐怕只是痴人說夢罷了。

 

※作者任職於金融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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