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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避免遊覽車再出人命 司機工會:設駕駛認證制度

上報快訊 2017年02月24日 15:57:00
時代力量力委黃國昌24日在立法院舉辦「如何避免遊覽車超時駕駛公聽會」,新北市遊覽車駕駛工會理事長李式嘉認為,應該要注重駕駛的培養,遊覽車駕駛應受到政府特殊職務訓練。(攝影:李隆揆)

時代力量力委黃國昌24日在立法院舉辦「如何避免遊覽車超時駕駛公聽會」,新北市遊覽車駕駛工會理事長李式嘉認為,應該要注重駕駛的培養,遊覽車駕駛應受到政府特殊職務訓練。(攝影:李隆揆)

為了解決遊覽車駕駛過勞的問題,時代力量力委黃國昌24日在立法院舉辦「如何避免遊覽車超時駕駛公聽會」,邀請多位學者、官員、與工會代表討論。其中,大多學者一致認為,只要是執行駕駛相關業務都應該納入工時,不過新北市遊覽車駕駛員職業工會理事長李式嘉強調,應該要注重駕駛的培養,遊覽車駕駛應受到政府特殊職務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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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式嘉認為,現在各界的焦點都模糊了,都以為車子太老舊不安全,政府還莫名跟風作翻滾測試,事實上,根據統計,重大車禍的肇事原因有7成都是駕駛的問題,他認為,遊覽車駕駛不能「帶著鋼盔往前衝,什麼都不知道」,政府應該設立遊覽車駕駛認證制度,要強化駕駛的專業,他們都願意配合。現在的雙駕駛、嚴厲掌握工時的政策,對於自己擁有遊覽車的駕駛或小車行是不太公平的制度。

 

文化法律系教授邱駿彥認為,政府對駕駛的工作時間要有新概念,整車備車整個叫做「拘束時間」。(攝影:李隆揆)  

 

覽車全聯會秘書長陳日中說,前面有半個小時的預備時間,跟後面半個小時的回去的休息時間,這個就要算在工時裡。(攝影:李隆揆)  

 

國道遊覽車33死的重大車禍引起各界對於駕駛的過勞問題重視,出席公聽會的遊覽車代表說,司機從停車場檢查車子時都是精神緊崩的狀態,應該從那時後就要算工時。他認為,司機從出發前,備車檢查車況到開車、待命備勤時間,應該都是上班時間。

 

目前政府的對於駕駛的執勤時間認定為開車的狀態,也就是受雇主拘束的時間,其中待命等待客人的時間都不算工時。不過,文化法律系教授邱駿彥認為,政府對駕駛的工作時間要有新概念,整車備車整個叫做「拘束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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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覽車全聯會秘書長陳日中也持相同看法,他說,前面有半個小時的預備時間,跟後面半個小時的回去的休息時間,這個就要算在工時裡。

 

至於如何落實,逢甲運輸管理系副教授李克聰表示,把相關車輛裝上GPS,用科技的方是查核,工時認定一目了然。

 

目前歐盟規定,每天最多只能駕駛10小時。每周不得超過56小時,雙周不超過90小時。如有違反規定,可以判有期徒刑,更連帶處分旅行社、車行與活動承辦方。

 

交通部原訂在今年12月31日前全數遊覽車加裝「動態資訊系統」(GPS),已決定提前到9月1日前,強制全國所有遊覽車必須在這半年內加裝完畢,自9月起開始查核。交通部估計,目前還有3千多輛遊覽車未裝設相關系統,規畫提供裝設補助,最高補助一半費用或是全額一萬元,仍待政院最後拍板。(畢翔/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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