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童學柔道遭無照教練重摔致死 中市府、體育署未盡督導監委提糾正

上報快訊/施佳序 2022年03月17日 16:10:00
針對去年台中一起男童遭柔道教練重摔致死案,監委葉大華也呼籲各界,應正視兒少運動安全及人權。(張哲偉攝)

針對去年台中一起男童遭柔道教練重摔致死案,監委葉大華也呼籲各界,應正視兒少運動安全及人權。(張哲偉攝)

台中市去年發生何姓無照柔道教練重摔7歲黃童致死案,監察院今天(17日)糾正台中市政府及教育部體育署有疏失,呼籲各界正視兒少安全運動及兒童人權。

 

本案發生於2021年4月21日,台中豐原一名7歲男童遭無照的何姓教練過肩重摔,導致男童頭部重擊地板,治療經過70天候,仍回天乏術。

 

根據監察院調查指出,台中市政府出借公有運動場館,卻未善盡監督責任,進而導致黃童訓練過程缺乏保障,事後推諉責任為無照教練個人行為。教育部體育署長期輕忽技擊運動場館管理,本案發生後,雖有技擊運動訓練館設置及輔導要點,卻仍未積極督導地方政府納管相關場館,皆有重大違失。

 

去年台中發生年一起男童致死案,豐原區國小1年級黃姓男童,慘遭教練何聰樂與4年級學長過肩重摔27次,顱內嚴重出血,經搶救70天後仍回天乏術。監委葉大華提案今天(17日)糾正台中市政府及教育部體育署未盡監督責任有疏失,同時呼籲各界正視兒少安全運動及兒童人權。

 

根據監察院調查指出,台中市政府出借公有運動場館,卻未善盡監督責任,進而導致黃童訓練過程缺乏保障,事後推諉責任為無照教練個人行為。教育部體育署長期輕忽技擊運動場館管理,本案發生後,雖有技擊運動訓練館設置及輔導要點,卻仍未積極督導地方政府納管相關場館,皆有重大違失。

 

監察院調查指出,台中市政府出借公有運動場館,卻未善盡監督責任。(監察院提供)

 

 

監委針對此案調查的提出相關重點。(監察院提供)

 

根據監委葉大華調查報告指出,案發場館為台中市政府運動局及教育局委託瑞穗國民小學代為管理,教育局按照慣例,出借給台中市體育總會柔道委員會免費使用,卻未對柔道課程、教練資格、使用情形等情形進行規範,任由無照的何姓教練進行授課,讓黃童柔道僅學習2周,就賠上性命。監委認為,由此可見台中市府長期缺乏實質安全評估及審查,未做到政府監督責任。

 

此外,葉大華也提到,教育部體育署長期怠忽建立技擊運動訓練館,設置申請與審查程序,導致坊間場館無所依循,直到此案發生,才在2021年6月9日訂定發布「技擊運動訓練館設置及輔導要點」。截至2022年2月,地方政府納入輔導的訓練場館有485家,其中,完成申請備查程序僅128家(26%),尚有357家(73.6%)未辦理。未納輔導的訓練館仍存黑數,無法落實保障權益初衷。

 

 

在教練證照管理方面,教育部體育署雖於在網站增列教練證照查詢系統,但實際上,沒有證照者仍可進行教學,也不用被「特定體育團體建立運動教練資格檢定及管理辦法」規範,更與不適任教練退場機制無關,形成體育一線教學上重大漏洞。

 

葉大華表示,根據教育部學校校安通報運動休閒事件,自2016年3969件,2020年已有7912件,成長近1倍,國民小學的通報件數占比最高,占總數58.9%至61.8%,不過,現行校園運動傷害防護機制,始終缺乏考量兒少身心發展之制度規範及分齡指引,國中小及學齡前兒少運動的安全風險仍高。

 

最後,監委也呼籲,此案雖非屬公立教師及公共設施導致學生身體及生命受到傷害,但案發地點為公有場館,參與者皆為在校生,可視為「學校事故」或「教育事故」。應有國賠的討論空間。教育部可借鏡日本處理學校及柔道的經驗,針對校園事故相關國家賠償事宜,研擬合乎公平正義的具體程序及標準,維護兒少運動安全環境。

 

 






【上報徵稿】

上報歡迎各界投書,來稿請寄至editor@upmedia.mg,並請附上真實姓名、聯絡方式與職業身分簡介。

上報現在有其它社群囉,一起加入新聞不漏接!社群連結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