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雞翻版再+1!「泳琳姐姐」影片示警怪人強抱女嬰 竟是自導自演

上報快訊/藍誼軒 2024年02月26日 16:31:00
女網紅「泳琳姐姐」自導自演拍攝小孩被陌生男子抱走的影片,遭警方指「影響公共安寧」。(擷取自抖音)

女網紅「泳琳姐姐」自導自演拍攝小孩被陌生男子抱走的影片,遭警方指「影響公共安寧」。(擷取自抖音)

TIKTOK網紅「泳琳姐姐」日前發布影片,怒批台北市信義區松菸文創園區內,有「怪人」會亂抱別人小孩並拍攝影片,雙方甚至出現口角衝突。不料,警方昨天(25日)開啟調查,發現該影片為自導自演,已影響公共安寧,將傳喚創作者到案。

 

現今愈來愈多網紅為博取眼球「自導自演」,TIKTOK網紅「泳琳姐姐」近日也上傳影片,稱她與家人同遊松菸文創園區內時,竟有可疑男子走上前說要看一下女嬰,卻趁「泳琳姐姐」與其胞弟不注意,一把將女嬰抱走。

 

「泳琳姐姐」和弟弟見狀後,便上前搶回孩子,並與該名可疑男子發生口角衝突。男子辯稱因自己生不出小孩,但又很喜歡小孩才出手,「泳琳姐姐」則氣憤回嗆「我們兩個坐在旁邊、你看一看把人家抱走是怎樣的!」對此,「泳琳姐姐」還在片尾警示民眾,若想接觸他人小孩,應先經過對方父母同意。

 

不過,該影片也遭民眾檢舉,台北市警信義分局昨晚展開調查,發現該影片非真實發生的案件。據悉,信義分局警方致電「泳琳姐姐」後,才知影片是經過安排的虛構故事,因此出現在松菸的可疑男子,實際上是由「泳琳姐姐」團隊的員工擔任臨演,甚至為求逼真,該名臨演還一度要求「泳琳姐姐」的弟弟停止拍攝,營造緊張氣氛。

 

 

在影音當道的時代,多數影片創作並不違法,但警方強調,「散播謠言、足以影響公共安寧者」,可處3日以下拘留、或處3萬元以下罰鍰。警方未來將傳喚「泳琳姐姐」王姓女子與其胞弟、男臨演共3人到案說明,若3人拒絕,將直接移送台北地方法院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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