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母虐童致死】檢討會8大精進方向 衛福部請雙北市府、兒盟10天內提報告

上報快訊 2024年03月15日 21:58:00
男童剴剴遭兒福聯盟認證保母虐死案,兒福聯盟董事長林志嘉、兒福聯盟執行長白麗芳日前出面向大眾道歉。(王侑聖攝)

男童剴剴遭兒福聯盟認證保母虐死案,兒福聯盟董事長林志嘉、兒福聯盟執行長白麗芳日前出面向大眾道歉。(王侑聖攝)

男童剴剴遭兒福聯盟認證保母虐死案,衛福部今天(15日)下午邀專家學者、新北市政府、台北市政府、兒童福利聯盟,召開「出養童遭虐致死案件檢討會議」,提8項精進作為。

 

社家署表示,會議中,要求雙北市府和兒童福利聯盟10日內再提供檢討報告,另已由政府安置之3歲以下兒童,無須取得家長同意書,衛生局應為其指定專責醫師。

 

 

一、出養必要性應由地方政府進行評估,倘家長自行洽收出養媒合服務機構,機構應通知居住地地方政府,並由該府進行出養必要性評估。

 

二、針對出養前之兒少安置,請縣市政府依委託安置程序,運用轄內安置資源提供協助,並支應相關費用,倘地方經費不足,中央將予以協助。

 

三、倘地方政府運用居家托育人員照顧家外安置兒童,應適用「直轄市、縣(市)政府運用居家托育人員照顧家外安置兒童處理原則」,並由社家署研擬強化相關訓練。

 

四、強化跨網絡之橫向聯繫,落實一主責多協力。保護個案由保護單位主責,脆弱家庭由社福中心主責。涉及跨縣市分工,如有爭議,由中央協助釐清。

 

五、強化兒少保護、兒少照顧專業人員之兒少發展與兒虐辨識知能,今年由中央與地方共同合作分區調訓,並納入常態性教育訓練。

 

六、肯定幼兒專責醫師制度,對於已由政府安置之3歲以下兒童,無須取得家長同意書,衛生局應為其指定專責醫師。

 

七、對於被安置兒少及提供全日托保母,本部將儘速邀集各地方政府研商訪視頻率,並訂定相關指引。

 

八、請新北市政府、臺北市政府及兒童福利聯盟於10日內提供檢討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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