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少康提陳水扁特赦3條件 認錯、道歉、貪汙11億要全歸還

上報快訊/鍾知諭  2024年05月07日 17:41:00
提及蔡英文特赦陳水扁,趙少康認為,陳水扁貪汙的錢必須全部歸還。(資料照片/王侑聖攝)

提及蔡英文特赦陳水扁,趙少康認為,陳水扁貪汙的錢必須全部歸還。(資料照片/王侑聖攝)

總統蔡英文將在520卸任,外傳她有意特赦前總統陳水扁,對此,中廣董事長趙少康表示,不是不能特赦陳水扁,但獲得特赦要有3個條件,「認錯、道歉、還錢」,缺一不可,再啟動後續程序。

 

據了解,目前幕僚研議,總統根據《憲法》第40條,賦予總統的職權,對陳水扁行使特赦,且為了避免衝擊過大,將針對扁家已扣案的11億餘元犯罪所得,全部聲請沒收;不過,總統府發言人林聿禪表示,現階段的立場仍是,希望確保陳水扁獲得妥善的健康照顧,並依照相關的法律規範辦理。

 

對此,趙少康在臉書指出,陳水扁貪汙的11億,可能有8億收不回國庫,陳水扁之前因保外就醫,有機會站台又主持,早就是司法尊嚴最大的汙點,如果他想被特赦,「認錯、道歉、還錢」,3項條件,缺一不可。

 

趙少康質疑,蔡英文特赦陳水扁的消息,可能是總統府故意測試,想先看看各界反應,再決定後續如何處理,不管蔡英文劇本怎麼寫,陳水扁貪汙的錢必須全部歸還,被查出的11億元,都可能只是冰山一角,若之後特赦,被沒收的8億元要全部發還扁家,被查扣的豪宅、鑽石珠寶也會一併解凍,「這些都是民脂民膏,要人民怎麼接受?」

 

 

趙少康也批評,蔡英文8年總統的歷史定位,包括關中天、斷了8個邦交國、把最高法院、大法官、NCC全都換成自己人馬,未來如果再無條件特赦阿扁,又留下一個不好的示範,這都是總統制下「贏者全拿」的弊病,總統的意志可以決定國家發展,難以制衡。(責任編輯:蔡玉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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