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議會今晚6點投票 決定是否聲援李明哲

上報快訊 2017年07月06日 15:35:00
經人權團體與李明哲親友等人的努力,聯合國終受理李明哲案。(資料照片)

經人權團體與李明哲親友等人的努力,聯合國終受理李明哲案。(資料照片)

李明哲遭中國依涉「顛覆國家政權罪」遭逮捕,經人權團體與李明哲親友等人的四處奔走下,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工作小組在6月23日終受理李明哲案。另歐洲聯盟議會將在6日下午4時舉行的會議中,傍晚6點投票表決是否聲援李明哲,並於晚上8點公布結果;對此,外交部發言人王珮玲表示,外交部對於民間團體透過努力展現出成果讓國際關注有非常正面看法,也會繼續提供必要協助。

 

李明哲從3月19日入境中國以來就與家人失聯,至今已109天,4月6日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Covenants Watch)在家屬同意下,便向聯合國的四個特別機制(special mechniasm)提出申訴,包括「言論自由特別報告員」、「人權捍衛者特別報告員」、以及「任意逮捕及強迫失蹤工作小組」。

 

為營救李明哲,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向聯合國的四個特別機制提出申訴。(翻攝自台灣人權促進會)

 

據《台灣人權促進會》所發出的新聞稿指出,強迫失蹤工作小組分別二次來函訊問更多資訊,並在6月23日正式回覆受理李明哲案,案件編號10007396;同時,工作小組也正式邀請家屬及申訴團體參加9月在日內瓦舉辦的113次會期,並在大會中報告此案。

 

據指出,這是第一次聯合國的人權機制正式受理來自台灣的個案,因為侵害人權的國家來自聯合國的會員國-中國。

 

另外,台灣代表團對該工作小組表達李明哲案並非單一個案,台灣過去也曾發生鍾鼎邦案,2016年及2017年3月,瑞典NGO工作者及澳洲學者也都分別遭到任意關押或禁止出境,中國已不只限於侵害中國人,更延伸到其他國家的國民身上,值得聯合國及各國共同關注;而各國駐日內瓦的代表也對於李明哲案表示關切,並希望中國早日釋放李明哲。

 

台灣人權促進會》在6月23日正式收到回覆,聯合國確定受理李明哲案。(翻攝自台灣人權促進會)

 

對於民間團體的努力,外交部發言人王珮玲6日表示,民間團體透過努力展現出成果,也呈現出問題根源,讓國際關注,對民間團體這方面努力,外交部有非常正面看法,也會繼續提供必要協助。

 

另外,歐盟議會將在台灣時間6日下午4點(歐洲時間6日上午10點)討論「是否通過聲援劉曉波及李明哲」決議,並將在台灣時間傍晚6點進行投票表決,晚上8點公布結果。(徐乙喬/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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