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國內十大新聞Top 4】NGO工作者李明哲 遭中國判刑5年

上報快訊/陳婕翎 2017年12月26日 19:40:00
非政府組織工作者李明哲11月28日遭中國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5年。(攝影:曾原信)

非政府組織工作者李明哲11月28日遭中國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5年。(攝影:曾原信)

非政府組織工作者李明哲11月28日在湖南省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以「顛覆國家政權罪」遭判刑5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李明哲當庭表示不上訴,成為台灣公民遭控此罪首例。李明哲妻子李凈瑜表示,追求理想必須支付代價,她為丈夫感到驕傲。

 

李明哲妻子李凈瑜明11月27日前往中國前招開記者會,要求中國政府釋放李明哲。(攝影:李隆揆)

 

原台北市文山社區大學學程經理人李明哲,長期透過網路跟中國維權人士分享台灣民主經驗,積極推動中國各省成立社區大學,協助中國走向民主化。3月19日,進入澳門後即告失聯,10天後才經國台辦證實,李明哲被中國以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名,遭限制人身自由。

 

李明哲11月28日在中國岳陽中級人民法院28日遭判刑5年。(取自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微博)

 

李明哲妻子李凈瑜11月28日前往法院旁聽宣判結果。(取自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微博)

 

原計畫4月10日前往北京尋夫的李凈瑜,出發前才獲知台胞證遭註銷,無法成行;直到9月6日被告知李明哲將於湖南省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李凈瑜及李明哲母親郭秀秦才得以赴中處理;9月11日,李明哲在湖南省岳陽中院開庭時曾坦「暴動遲早的」,並認罪悔過。

 

 

11月25日,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強調,「中國大陸是法治社會,任何人在大陸都要遵守法律規定和社會公共秩序,觸犯法律要受到法律追究,企圖用此案進行政治操作、影響或詆毀大陸政治和法律制度都是徒勞的。」

 

李明哲遭判刑當日,各界陸續發布聲明,高呼李明哲無罪,並要求立即釋放。總統府及陸委會紛紛表示,「傳播民主理念無罪」呼籲北京當局應儘早放人;民進黨則強調,完全無法接受此判決,指控中國漠視民主與人權等普世價值,傷害其國際形象,也傷害台灣人民情感,更拉開兩岸人民距離。

 

11月28日當天救援大隊招開記者會,高呼李明哲無罪,並要求立即釋放。(美聯社)

 

11月29日,李凈瑜返台後,強調對政治良心犯而言,即使是一天都是重刑,同時也呼籲外界持續關注李明哲案;針對李明哲案,立法委員王定宇12月4日指出,共諜在台組織未曾有人遭判刑超過5年,法務部次長蔡碧仲承諾,未來共諜的刑度將不會再判4年以下。(2017國內十大新聞看這邊

 

【2017國內十大新聞】

【Top 1】大法官宣布民法禁同婚違憲

【Top 2】一例一休政策大轉彎 基層勞工上街怒吼

【Top 3】公教年金改革完成 軍人年改仍須努力

【Top 5】回家比賽 2017台北世大運紀錄有笑有淚的夏天

【Top 6】慶富案延燒一年未落幕 慶富國防部繼續對槓

【Top 7】815全台大停電 仍不停下推動能源轉型的腳步

【Top 8】蝶戀花翻車事故 為亡靈伸冤之路漫漫無盡頭

【Top 9】遲來15年的正義 死刑犯鄭性澤獲判無罪

【Top 10】女作家林奕含之死 點破華人思維下的悲歌

 






【上報徵稿】

上報歡迎各界投書,來稿請寄至editor@upmedia.mg,並請附上真實姓名、聯絡方式與職業身分簡介。

上報現在有其它社群囉,一起加入新聞不漏接!社群連結
 

 



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