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定下午3點開庭 辜嚴倬雲突越洋撤銷告訴

上報快訊/趙翊妏 2017年12月28日 16:16:00
辜嚴倬雲28日突撤銷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的停止執行處分。圖為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圖片取自Google Map)

辜嚴倬雲28日突撤銷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的停止執行處分。圖為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圖片取自Google Map)

辜嚴倬雲22日遭內政部強摘婦聯會主委一職,26日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停止執行上開處分,表達強烈不滿,並指內政部是故意對外放出婦聯會不合作的風聲,目的是要與黨產會聯手,逼婦聯會就範,簽署行政契約。不過辜嚴倬雲的律師陳佩貞卻在28日代為聲明,表示辜嚴倬雲要撤銷告訴。

 

台北高等法院原定下午3點開庭,陳佩貞卻在中午前接獲辜嚴倬雲的越洋電話,表示要撤銷告訴。陳佩貞則在合議庭開庭時具狀陳明,內政部代表也當庭同意撤回。(辜嚴倬雲向法院聲請停止違法處分

 

辜嚴倬雲聲明全文:

 

婦聯會向來是同心協力,團結一致的,辜嚴倬雲女士提出本件聲請的目的,是在捍衛婦聯會的名譽及合法權利,希望停止任何汙名化的對待,然而外界卻有不同的解讀,誤認婦聯會會有鬧雙胞的情形。

 

辜嚴女士不希望外界對婦聯會有此誤認,也很欣慰能由新生代的雷倩委員接任常委,所以辜嚴女士今天撤回本停止執行的聲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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