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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審過關】行政院可發動公投 18歲能投票 連署提案人數大降

上報快訊 2016年12月15日 22:00:00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審查《公投法》,經過一整天討論,終於在晚間約9時通過初審。(攝影:蔡慧貞)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審查《公投法》,經過一整天討論,終於在晚間約9時通過初審。(攝影:蔡慧貞)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15日審議《公投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經過一整天的討論,在晚間9時左右完成初審。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將公投連署門檻由千分之五降為萬分之一、提案門檻由百分之五降為百分之一點五,通過門檻則刪除「雙二一」制,公投年齡也由20歲下修為18歲,並新增行政院可以發動公投的權力。

 

15日通過一整天協商,朝野仍無法對「變更領土」的複決納入《公投法》達成共識。在親民黨堅持刪除領土,時代力量堅持納入的立場衝突下,民進黨團隨後提出修正動議,讓領土變更案之複決回歸《憲法增修條文》。

 

在公投提案人數部分,由最近一次總統、副總統選舉選舉人總數千分之五降為萬分之一,也就是由大約9萬人降為1,800人;連署人數由百分之五降為百分之一點五,也就是由大約90萬人降為27萬人。至於公投通過門檻,則由「雙二一」改為有效同意票多於不同意票,且有效同意票達到投票權人的四分之一即為通過;但針對憲法修正案複決、領土變更案複決、兩岸政治協議公投,其有效同意票應超過選舉人總額的半數。

 

延伸閱讀:連領土都可以公投? 朝野共識:投票門檻18歲

 

此外,草案將公投年齡由20歲降為18歲,並將全國性公投的主管機關由行政院改為中選會,並廢除公投審議委員會的組織,真正落實還權於民的精神。委員會召委趙天麟說「其實也發現大家並沒有那麼大的歧異,包括降低公民投票權的18歲,包括門檻降低,包括公審會的廢除等等的案子。」
 

草案並新增行政院可以發動公投的權力,而不論是行政院或立法院發起的公投,若提案未過,2年內不得再提出相同的案子。

 

至於兩岸間政治協議是否應先交付公投,經協商後同意刪除該條文,留待兩岸協議監督條例立法過程時再一併討論。(關卓琦/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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