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顧回歸後重簽協議 林鄭月娥拒引渡嫌犯至美反送中國

麥浩禮 2018年06月03日 07:00:00
美國國務院發表的《香港政策法》報告指出,2017年10月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拒絕美國要求一項引渡疑犯協議。(美聯社)

美國國務院發表的《香港政策法》報告指出,2017年10月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拒絕美國要求一項引渡疑犯協議。(美聯社)

美國國務院提交的最新的《香港政策法》(Hong Kong Policy Act Report)報告中揭露,香港特首林鄭月娥不顧回歸後港府與美國簽署的引渡協議,拒絕一宗美國政府要求引渡疑犯回美國受審的要求,隨後更將嫌犯直接遣返中國,此為香港自主權移交中國後首次拒絕美國引渡的要求。

 

美國國務院在報告中表示,縱使香港仍是引渡逃犯及證據分享的合作國家,但2017年10月,香港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拒絕了一宗引渡美國逃犯的要求,並以疑犯在中國涉及另一宗刑事案件為由將該名嫌犯轉送到中國,但拒絕向美方透露該嫌犯的罪行。

 

這是自1997年香港回歸中國翌年,香港與美國重新簽署移交逃犯協議後,港府首次拒絕引渡嫌犯。

 



澳門籍疑犯涉竊取美國資料



縱使國務院在報告中未有提供嫌犯為何人及涉及何事,但根據香港媒體綜合報導,該嫌犯名為康逸(lan-Hong,音譯)的澳門籍證券交易員,2014年涉嫌串同二人以詐欺手段入侵紐約兩間律師事務所伺服器,偷取併購機密資料繼而進行內幕交易,非法獲利400萬美元。

 

香港《明報》報導,該人士在2016年被香港警方拘捕、受審,並曾還押當地看守所中。



以上消息是因美國法院審理前香港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涉嫌賄賂非洲國家查德及烏干達官員獲取石油生意時所發現,何志平在紐約被捕、受審,該名字及事件在控方提出的文件中出現,當中嫌犯被捕的日期以及美方申請引渡的時間,都與國務院報告提到的案件吻合。

 


民主派憂香港聲譽受損 



香港民主派民主黨立法會議員兼保安事務委員會副主席涂謹申表示,香港與中國沒有逃犯引渡協議,估計不是一個「正式」的引渡,若當中的疑犯並非中國籍人士而又轉交到中國政府手上,問題將會十分嚴重,「政府有責任公布更多資料,究竟是否因內地的壓力,而強行將一個人不引渡去另一個已簽署協議的國家,若然屬實,香港的信譽會一直下降。」

 

前香港保安局局長,現為親中派新民黨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指「若該位人士有是負責中央政府的國防及外交事務,對他涉及的罪行有管轄權,且已開展訴訟程序,特區政府是可以移交內地,港府是依法辦事。」


而《路透》(Reuters)報導,美國駐香港領事館發言人拒絕証實及確認是否真的是該名人士。而行政長官辦公室亦拒絕對事情作回應,但據香港政府回應香港《蘋果日報》時指,「自回歸以來,港府嚴格依照與外國簽訂的移交逃犯協定,處理所有移交逃犯的請求,從沒在缺乏法律依據下向其他司法管轄區移交逃犯,而港美移交逃犯協定亦訂明,特區政府在一些情況下不會作移交。」

 


中國外交部:不容美國說三道四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在30日例行記者會上回應問題時指中方不清楚具體內容,但香港是中國的特別行政區,事件屬中國內政外國無權干涉,不容美國說三道四,又要求美國停止干預,在涉港問題上謹言慎行。

 

 

 


美《香港政策法》審視中、港區別



《香港政策法》是美國在1992年時面對香港快將1997年主權移交,所訂立的一條法案,該法案為審視香港是否能繼續在政治、經濟、貿易政策上與中國區分,容許美國政府對香港有較優侍及寬鬆的政策。美國國務院每年需向國會提交香港有否落實《一國兩制》情況報告。報告曾在2007年後停止提交,但在2014香港發生佔中活動後翌年,國務院重新提交報告,並稱若港府未有落實《一國兩制》,未來或視香港與中國列為同一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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