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與其重啟特偵組,不如給監察院老虎尖牙

倪國榮 2023年12月19日 00:00:00
作者認為,廢掉監察院等同廢掉一條救濟的水管,為國庫省ㄧ些錢卻沒有減少民怨。(資料照片/陳愷巨攝)

作者認為,廢掉監察院等同廢掉一條救濟的水管,為國庫省ㄧ些錢卻沒有減少民怨。(資料照片/陳愷巨攝)

民主國家裡,監察院當是台灣的特色,大選將即,反對黨祭出恢復特偵組,當時解散的原因是疊床架屋,其上司檢察總長又涉九月政爭,成效不彰。其實既有檢察官制度加強權責,不需另設有特權般特偵組,造成檢察官分成兩派。

 

國民黨再推特偵組,了無新意,倒是監察院的職權僅有調查權,真正成效不彰,在司法體系裡正義往往是遲來的正義下,監察院成了人民訴苦伸冤的對象,可是調查後彈劾糾舉糾正或移送懲戒等,總是打人耳光,不見砍腐血流有成。

 

這樣的監察院當然可廢,可是廢掉使人民少了一個可以申訴陳情的對象,對於社會秩序並無加分,不如加強一下,使其辛苦調查,已有檢察官調查效果,直接可送司法再審。若說,這樣監察院豈不與檢察官職權重疊?但有何不可呢?別以為檢察官很願意辦案,筆者遇事,就前兩個檢察官都不願辦,一直再議,而第三個檢察官方才調查將被告起訴,時間流走,真是白髮徒增。況已在審理中個案,監察院是不收案的。

 

以新店迫遷案賴碧珍小姐為例,十年來僅一審官司贏,後三審輸定讞,但監察院調查出來,認定是水利會疏失,未安置長期住戶讓其租或買,而賴家已住水利地上六十年以上歷史,水利會竟私下賣給建商趕人,吝發一紙公文給賴家,造成流離失所可見。

 

若能夠讓監察院調查結果,視同檢察官調查,民刑事都可用時,那麼賴家可以持著再去啟動憲法訴訟及再審。

 

總之,法律程序規則是可以改變的,管道愈多對人民愈好,廢掉監察院等同廢掉一條救濟的水管,為國庫省ㄧ些錢卻沒有減少民怨。監察院長陳菊曾說願當末代監察院長,實大可不必,提早討論如何給予監察院火力,而不是只有調查權,調查結果卻無法有效射擊。

 

現行法律制度,是遲來的正義法律制度,大家都知道,正義遲來,也是正義,總比毫無正義好,那麼既有的監察大院,有了司法力,必如老虎有尖牙,協助咬掉社會腐爛,恢復立院旨意尊嚴,不亦人人稱快之美乎?

 

※作者從事自由業
 

關鍵字: 特偵組 監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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