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格亞爾
• 匈牙利前教育部長
馬德洛維奇
• 布達佩斯財經研究院研究員
德國總理梅克爾(代表歐盟)與匈牙利和波蘭政府間達成的預算協議仍有些不為人知的細節未曝光。儘管如此,在匈牙利總理奧班(Viktor Orbán)歡慶勝利的同時,反對黨人士則非常樂見歐盟願意將會員國尊重法治納入提供資金的考量。
批評奧班的人認為新通過的法治規範可用來抗衡匈牙利的恩庇專制,但是單是一條法規是不夠的。
如同許多歐盟針對濫用公帑的制裁措施,新的法規不但沒有懲罰奧班與親信的貪腐行為及藉機累積的財富,反而是害及無辜,讓百姓納稅錢公共支出陷入困境中。法規並沒有釐清個人責任問題,而是將國家視為一體。即便奧班不再獲得大量黑金,匈牙利高官仍將看準時機持續貪汙。
這條法規的目的是要透過撤出國家資金來引發民怨,試圖讓政府改過自新。歐盟顯然認為這是民主國家的行為模式,彷彿那些貪腐的人有興趣改過自新。
然而,奧班卻對成為民主國家不抱任何興趣。在他領導下的匈牙利是個黑手黨國家,政府的運作模式如同犯罪組織。我們可以預期,奧班政權將以「法治」之名,行私利之實,以捍衛國家自由,避免受歐盟迫害等理由,大肆鼓吹政見。同時,奧班也可庇護其他成員國,穩固政權。唯有歐盟讓這些人背負上述責任,才可能會解這些亂象。
歐盟是建立在統一的政權基礎上,所有成員國的價值觀相同,落實自由民主精神。但是這個集團的同質性不再,有些成員國違反自由民主的原則,也再次引發辯論:究竟歐盟是要擴張版圖,還是要強化一致的重要性。
中東歐等前共產國家加入歐盟已超過十五年,顯然,廣納成員而非強化共同的價值觀是個錯誤的決定。若歐盟要繼續運作,必須先改革內部程序,確保各國堅守自由民主價值,再接納新成員國。
遺憾的是,德國與匈牙利和波蘭兩國的協定令人失望,道德上的傷害比程序上的傷害要更大。最近,人們認為法治無法有效執行,但歐盟引進粗劣的機制,等於是默認接納貪腐的政權。雖然大眾不指望歐盟會介入他國政治,推翻貪汙者政權,但至少歐盟可以拒絕資助支持獨裁國。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這個月波蘭政府放棄否決權前,國有石油公司Orlen從德國出版商Verlagsgruppe Passau手中買下波蘭的媒體公司。現在,約20家地區報紙(全國共24家)、120家周報及500家網路媒體公司都隸屬波蘭執政黨法律與公正(PiS)所有。
同樣的,匈牙利放棄否決歐盟預算那天,通過「超級銀行」的計畫,由三家奧班掌握的銀行組成,匈牙利宣稱此舉為「重要的國家戰略」。超級銀行主要將由奧班的兒時好友Lőrinc Mészáros負責,他透過貪汙成為匈牙利的首富。
很清楚地,解決歐盟內的貪污就須釐清責任歸屬。歐盟可實行類似美國Magnitsky Act的制裁,這方法並不假設民主會讓一國改邪歸正,而是針對違法者進行嚴厲制裁。若一國涉嫌挪用歐盟公款,則將禁止相關個人或公司參與歐盟資助的採購程序。此外,接受歐盟資金的國家或個人需接受歐檢察官的管轄。歐盟更應直接資助捍衛法治並受獨裁政權迫害的非政府組織。
另外,歐盟也勢必須取消民主落後國家使用否決的權力,否決權對於對於大型政治組織是種干擾。匈牙利於1989年政權交替,匈牙利法律規定,所有共同管轄公寓(condominium )的所有者須有共識才能進行任何日常運作的變更,而匈牙利在1997年穩固民主,確立多數決制度,少數的一兩人不再能改變決策。
歐盟就如同「共管公寓超級國家版」,因此需要針對決策過程進行改革。否則,未來將面臨更多威脅、喪失領導的合法性。
(翻譯: 蔣維珊,責任編輯:張育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