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斯坦丁(Andrés Constantin)
● 美國生殖權利中心法律顧問
梅亞爾(Katherine Mayall)
● 美國生殖權利中心戰略計畫主任
根據世界衛生組織的估算,全球每年有2900萬例不安全墮胎,導致約4萬人無謂死亡,而其中許多死亡案例是因為在法律限制或禁止獲得安全、合法墮胎護理的地區進行危險手術造成的。
我們其實有一個更簡單、更有效的替代方案:使用世界衛生組織承認安全有效的美服培酮(mifepristone)和米索前列醇(misoprostol)等藥物自行終止意外懷孕。但各類法律和政策障礙也限制了婦女獲得這些重要選項的機會。為了降低孕產婦死亡率,世界各國政府必須消除這些障礙,使所有人都能獲得自行終止懷孕的機會。
最近一項對35個國家和美國四個州的墮胎法規進行的分析凸顯了問題的嚴重性:它們中只有10%允許在沒有醫療保健提供者參與的情況下進行墮胎。更糟的是,在這些司法管轄區中,有近一半要求孕婦親自就診,或規定必須在醫療機構內服用墮胎藥,進而剝奪了自我管理墮胎賦予人們的隱私和自主權。
這些限制措施不僅縮小了實現安全墮胎的途徑,還會迫使人們採用政策制定者通常反對的不安全手段,而在那些無法在墮胎法律嚴格國家獲得安全墮胎服務的個人,則更可能採用這類手段。根據世界衛生組織的數據,97%的不安全墮胎都發生在墮胎法律往往特別嚴格的開發中國家。這些法律障礙會對公共衛生造成深遠影響,因為孕婦冒著生命危險,只是因為政府剝奪了她們做出生育選擇的權利。
不過,並非所有國家都停步不前。哥倫比亞、愛爾蘭和紐西蘭都已經更新了更符合世界衛生組織建議的相關法律和政策,顯示我們有可能創造一個有利於自主墮胎的法律環境。同樣地,墨西哥城等司法管轄區以及加利福尼亞州和紐約州等美國州都已經採納了遠距醫療,使個人能決定自己的生殖健康,並在擁有私隱的情況下在家中安全、謹慎地獲得墮胎護理,不會因此遭遇一些不必要的障礙和政府干預。
當然,反對放寬墮胎藥取得限制,往往源自於一些健康和安全的考量。批評人士認為在缺乏臨床監督的情況下,更容易出現醫療併發症,從而危及患者。但越來越多的證據顯示在提供適當資訊和藥物的情況下自我管理墮胎與診所墮胎一樣安全。此外,限制美服培酮等藥物的取得並不能消除墮胎需求,只會迫使人們轉向不安全的替代手段。
同時,也沒有實證支持放寬對墮胎藥限制,會導致濫用或過度使用的觀點。研究顯示,選擇自行墮胎的女性在出現併發症時會尋求醫療協助,而充分的資訊可以防止各類不良後果。此外,只要人們不會在尋求幫助時受到懲罰,那她們在出現意外狀況時獲得所需護理的可能性也會大大提高。
有大量證據顯示,政府應相信人們對於生殖健康的選擇。在此實現自行墮胎的非罪化和取消一些不必要限制,例如處方和醫療監督要求,是至關重要的第一步。更重要的是,政府應擴大遠距醫療在自行墮胎中的應用,特別是在那些缺乏醫療設施的偏遠和服務缺乏地區。
當然,改革墮胎法律並不能消除獲取安全墮胎護理的所有障礙。許多地區的社會污名化和錯誤訊息將繼續助長破壞生殖權利的行為。但合法化和擴大自我管理墮胎的途徑將大大減少全球各地因不安全墮胎手段而導致的死亡,並推動所有人的生殖正義。
那些聲稱關心產婦健康的政府再也不能無視現實了。如果政策制定者真心致力於減少那些本可避免的死亡,並捍衛女性的身體自主權,他們就必須建立一套支持和便利自我管理墮胎的法律框架,而不採取行動的代價則是極其高昂的。
(本篇翻譯由PS官方提供,責任編輯:國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