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論壇》新創視角:「複製矽谷」別傻了 大企業才有研發動能

郝斯曼(Ricardo Hausmann) 2017年12月02日 07:00:00

 

 

 

郝斯曼

•1956年生

曾任委內瑞拉計劃部部長(1992-1993年)

現職為哈佛大學國際發展中心主任

 

新創企業、孵化器、加速器、天使基金、風險投資、併購、首度公開募股(IPO)、流動股票市場、科技園區、一兩所重點大學和一批專業法律事務所。許多人相信一旦建立起這樣的矽谷生態系統,你就可以打造出下一條麻塞諸塞州128號公路(註:公路兩側有許多精密機械、電子、生化、國防工業等高科技企業)、坐擁下一個北卡羅來納州三角研究園或者新創階段的以色列

 

矽谷的成功引來群起模仿,但其相互依賴的複雜結構卻難以複製。機構創新將改變生態系統,進而導致其他變化成為可能,因此想簡單複製「最終的生態系統」,就像試圖不用鷹架修建一座大橋一樣——因為各部分結構在修建過程中無法承受獨自改變的重量,所以「複製矽谷」的任務根本就不可能完成。

 

創新來自於面臨較小競爭的大企業

 

顯然,以初創為基礎創新戰略具有一定的吸引力。它讓人感覺民主、觸手可及,而且這也是加州的風格。但絕對不是推動研發的唯一途徑,甚至都不是主要途徑,而且肯定不是美國二十世紀絕大多數重大創新的實現方式。另一種策略有賴於企業規模分布的另外一端——也就是大企業。

 

約瑟夫·熊彼特(Joseph Schumpeter)在生命的不同階段偶然發現了這兩種方式。1911年28歲的他發表經濟發展理論》(The Idea Factory一書時,強調創新來源於企業家的創造性破壞精神。到1942年,59歲的熊彼特出版資本主義、社會主義和民主》(Capitalism, Socialism, and Democracy)一書時,他意識到許多創新其實都來源於面臨較小競爭的大型企業。

 

典型的例子是美國電話電報公司(AT&T)及其旗下的貝爾實驗室,這是喬·格尼特(Jon Gertner)在其2012年的著作理念工廠中精心講述的一個故事。上述單一實體所得出的科研成果、發現和產品令人震驚:不僅包括品質可靠的固定電話繼電器和開關,還包括雷達、鐳射、電晶體、積體電路、傳真機、衛星通訊、香農資訊理論、計算理論、六西格瑪(six sigma)品質控制甚至宇宙微波背景輻射。

 

所有這些都來源於這家龐然大物般的企業,這家企業有能力創新是因為壟斷了當地電話服務以及提供這種服務的設備,製造上述設備由美國電話電報公司的子公司西部電器負責。

 

美國電話電報公司的壟斷地位在具有強烈競爭意識的美國監管體系中一直備受爭議。因此這家公司為了保住壟斷權,不得不持續提高服務水準並為國家,以及軍事防禦貢獻其研究能力,為了在1956年延續其公司章程,美國電話電報公司甚至被迫同意免除所有舊專利的版權費並以低價出售新專利。

 

如果美國電話電報公司必須是一家壟斷企業,那麼它必須是一家能夠通過突破性研究惠及大眾、而不僅僅是為股東賺錢的壟斷企業

 

大企業對長期投資較具耐心

 

在大企業中組織研發可能比試圖在初創企業創造出複雜的生態系統要容易得多(這或許是大企業在歷史上一直優於初創企業的理由)。獲取資金、管理資源、孵化、加速、監管和積累經驗實現起來可能容易得多。大型企業可能比天使和風險投資資本更有耐心——而且像美國電話電報公司那樣更願意冒險押注於更長期的項目。

 

這絕不僅僅是20世紀的故事。今天大部分的研發費用都發生在大公司內部。按照預算衡量, 全世界最大的研發企業包括大眾、三星電子(Samsung)、英特爾(Intel)、微軟(Microsoft)、羅氏(Roche)、諾華(Novartis)、豐田(Toyota)、強生(Johnson & Johnson)、谷歌(Google)、默克(Merck)。其中沒有一家是在創始人父母的車庫營運,同時眼巴巴地等待著風險資本的注入。

 

發展研發能力對中等收入國家來講至關重要,世界銀行(World Bank)和區域開發銀行都有專門提供幫助的專案。多數情況下,這些專案都受到矽谷創業文化的啟發。實際的例子包括試圖從頭開始創建複雜生態系統的「啟動智利」計畫,和哥倫比亞的Ruta N計畫。

 

中等收入國家大企業缺乏創新

 

以色列往往被視為上述領域的先驅。但數十年軍事研發領域的公共投資是以色列新創企業賴以存在的生態基礎。與此同時,像智利、哥倫比亞這樣的國家已經向國內大型企業集團提供了免費通行證,這或許是相對傳統的以公司為中心策略的核心內容。舉例來說,在智利啟動採礦技術研發的是澳大利亞的必和必拓,而不是國有的智利國家銅業公司(CODELCO)或私有的安托法加斯塔(Antofagasta)。

 

從更廣義的角度看,中等收入國家並不缺乏手握大量金融和管理資源及市場權力的企業。但就像美洲開發銀行最近一項研究所顯示的那樣,這些企業大都缺乏創新、研發領域的行動。

 

社會在思考研發策略的同時,必須想方設法促使大型企業採取像美國電話電報公司這樣的行動。如果想要民眾容忍,甚至支持這些企業的權力,那麼它們就必須以能為社會創造最大利益的方式來使用它。他們的研發預算、專利歷史和創新發明應當是他們能在公眾場合吹噓的理由。

 

要求更加嚴格的公共政策可能帶來更具活力的企業部門。具體到美國電話電報公司,拆分或強制撤資的威脅迫在眉睫成功地促使它加大了研發投入。對大型新興市場綜合企業而言,這種嚴厲之愛、不僅僅是提供更多的稅收優惠,據我所知,從未在南韓以外的其他國家嘗試過。即使對新創企業而言,這也可能帶來雙贏的結果。

 

 

 

© Project Syndicate

 

(原標題為《How Best to Promote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文章未經授權,請勿任意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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