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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生納保後 還要擴大陸配權益

仇佩芬 2017年01月02日 14:49:00
國民黨立委柯志恩12月7日召開記者會表示,新政府讓陸生納保後,將全面取消僑外生的政府補助,每位學生都須繳納全額健保費1249元/月,等於月收入8萬7600元的人所要擔負的健保費用,是榨取學生的錢。(取自立委柯志恩臉書)

國民黨立委柯志恩12月7日召開記者會表示,新政府讓陸生納保後,將全面取消僑外生的政府補助,每位學生都須繳納全額健保費1249元/月,等於月收入8萬7600元的人所要擔負的健保費用,是榨取學生的錢。(取自立委柯志恩臉書)

自馬政府時便提出的陸生納保政策,在蔡政府上任後加快推動步伐,卻因所修法案不同與保費比例歧見,在立法院面臨藍營阻力。面對藍綠都支持陸生納保,卻因朝野立場異位而爭議頻生,陸委會試圖以「醫療人權」訴求爭取支持,更在說帖中明白指出,陸生來台有助於兩岸長期和平穩定,在陸生納保之後,未來也將持續檢討修正陸生來台就學相關措施

 

藉反對力道,順勢讓陸生與僑外生,一律採全額自付保費。

 

陸生納保修法雖通過初審,仍需經過朝野協商。針對藍營堅持應配合修正《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陸委會特別擬妥說帖,強調由於《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是兩岸人民往來的原則性規範,無法容納規範所有涉兩岸事務的事項;考量法令適用的完整性,已有《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納保對象及保費計算,因此以健保法修法落實陸生納保,以利各主管機關的實務運作。

 

對於陸生納保修法因藍營的不同意見而無法在此會期完成,陸委會重申此一修法立場係秉持人道考量與人權價值,以反駁藍營及部分中國學生所稱的「貼標籤」質疑。

 

面對深綠陣營以我國健保財務負擔沉重為由,質疑中國學生不應享受我國健保,蔡政府也順理成章地以此,做為陸生與僑外生一律採全額自付保費的理由。陸委會指出,基於政府資源的有限性與社會保險的公平性,僑生、外籍生的保費應全額自付,陸生沒有道理例外。

 

陸委會12月30日於臉書貼文表示,未來健保法修正草案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後,陸生將可獲得完整的醫療保障。(取自行政院大陸委會臉書)

 

但為了執行面的公平性,以及人道考量的大原則,陸委會也特別說明,修法前已經來台就讀的僑外生權益將不受影響。同時,更另開一道門,同意若不同機關基於主管政策需求,必須針對特定國家或家境清寒學生提供協助,應自行編列計畫經費,但關鍵就是「陸生與僑外生一致」原則。

 

延伸閱讀:兩岸關係打人權牌 「陸生納保」向北京釋善意

 

事實上,陸委會並不諱言,積極推動陸生納保,改善兩岸氣氛是主要考量。兩岸官員特別強調,2011年馬政府開放陸生來台就學時,便制定所謂「三限六不」,意即限校、限量和限域;並在外界質疑壓力下增加保障本國學生機制,規定陸生來台就學不能加分、不能影響台灣學生就學權益、不編列獎助學金、不允許校外打工或兼職、不能考照和不得報考公職人員,當時便遭陸生質疑制度歧視。

 

面對對岸涉台系統近2年持續推出具針對性的台青政策,拉攏台灣學生赴中國求學並留下就(創)對,政府也不得不正面迎戰,從較易著手的陸生納保做起。

 

陸生醫療與就讀鬆綁後,下一步處理陸配權益。

 

陸委會明白表示,開放陸生來台就學,本來就是促進教育多元化的重要一環;陸生來台求學,促進兩岸文化及經驗濟流,有助於兩岸關係長期的和平與穩定;因此除了陸生納保之外,政府未來還將持續檢討修正陸生來台就學的相關措施

 

除了陸生納保,陸委會打出的「人權牌」還包括陸配工作,在府院高層指示下,以函釋方式擴大陸配在台灣的工作權。根據陸委會在2016年10月發布函釋,准許在台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已即取得身分證的中國大陸民眾,皆可受僱於各機關(構)、學校擔任臨時聘僱人員;只要不涉及公權力行使,上述身分的中國民眾可以在各機關、公營事業單位或學校擔任總務事項、文書繕打、資料蒐集、環境整理、醫事契僱人力及辦理營繕工程等工作。

 

而陸委會也進一步表示,針對陸配權益,未來還會「配合時空環境需要」,檢視相關法令,協助陸配在台生活相關問題,以落實「生活從寬」原則,並保障工作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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