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原子航空系統公司製造的MQ-9B海上衛士無人偵察機(圖)系統,在台沒有授權代理商或供應商。(取自美國空軍官網)
美國總統川普上任後已對台宣布10次軍售案,雖然武器系統大多是美商洛馬與雷神公司產品且為軍售案,但軍售案中許多配套裝備仍是由國內代理商來負責,其中又以MQ-9B海上衛士無人偵察機系統,製造商通用原子航空系統公司,在台卻沒有授權代理商或供應商,加上對美大量採購武器系統,國內軍火商也隨著進行內部的結構調整。
國軍長期是以美製武器系統裝備為主,分別由美軍售案與商購技轉中,建立了F-5戰機、成功級軍艦(派里級)、勇虎戰車在台生產組裝與大修能量,在美台斷交後,政府更在國防自主政策,投入大量人力與物力,自製出IDF戰機與天弓、天劍、雄風系列的飛彈,而這背後自然會造就出負責與美方(軍方正式接觸外)遊說或洽談各商購技轉的軍火商,過去以台美政商關係良好的來福貿易公司(LAI FU TRADING CO.LTD)是國內最大軍火商,但隨96台海危機後中美關係的改變,以及小布希總統任內的3項軍購與多項軍售案,除了美國洛馬、雷神等公司直接由台灣分公司接手軍售業務外,據了解,最大的改變是多家美國軍火公司在台代表,也從過去由AIT美國在台協會軍職退役人員擔任,改成在台灣找我軍方退役將校或政商關係良好的公司作為代理商。
知情人士指出,過去AIT美國在台協會的聯絡組(武官系統)與技術組(後勤裝備維修)為軍方體系,負責我方提出軍售、軍事交流各項的聯繫與執行,但早年這些工作人員多為從美國防部退役的軍職人員,再由美國防部聘用來台工作,才不抵觸美國政策,這些AIT人員熟知台美之間軍售案,也與美各軍火公司關係良好,因此聘用結束後,轉變為美軍火公司在台的代表,也方便後續工作的推動。
不過,隨著小布希任內強化對台的交流,AIT美國在台協會的聯絡組與技術組成員也開始由現役年輕校級軍官來擔任,在台期間除了業務外,也經常出外走動去學習中華文化,而這些軍官來台幾乎是下階段派往中國駐美大使館武官的首先人選,所以AIT負責軍售案人員就很少有擔任軍火商的在台代表。
也受到美對台政策的調整,據指出,美軍火公司除維持過去的國內供應商之外,開始找由中科院或軍方負責軍售案的退役軍官,以及政商關係良好的人士,擔任代理商,以方便知道國防部未來武器採購規畫。
另外,軍售案是美國防部負責,若其中配套裝備由我方決定,這個部分雖包裹在軍售案中,但後續工作就如同商購,會由國內代理商作窗口執行後續工作,例如空軍的F-16戰機性能提升為F-16V戰機雖為軍售案,但其電戰系統由我空軍自行決定,在空軍未決定採用何種裝備前,美軍火公司只要有相關裝備都可以爭取此訂單;但66架F-16C/D BLK70戰機軍售案,受到交貨期程的限制,所有裝備就由製造商洛馬公司統籌規畫,電戰系統在空軍決定選項後執行,與F-16戰機性能提升案的電戰系統是由國內代理商作窗口是不一樣。
由於洛馬、雷神技術等公司在台設有分公司,負責美對台軍售的各項業務,但業務相當複雜,因此在台分公司還是會以簽訂保密契約方式,找國內的供應商來負責這些業務,這些供應商主要是負責安排來台美方技術人員與軍方的行政庶務性質的工作。
至於國內代理商則是美軍火公司授權的代表,其在台工作就涵蓋所有事前的遊說以及安排美軍火公司來台與政府人士或軍方高層的接觸;即使是軍售案,也是由該代理商來負責後續所有執行工作;一般代理商業務主要是提供中科院所需的零組件,但售價是代理商依美公司報價,加上其利潤,因此只要國外公司未給國內獨家代理權,就會出現國內其他代理商以平行輸入方式取得,以較低價格得標,除讓採購單位發現過去代理商的暴利,也徒增國內代理商之間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