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加州通過第1322號州法(SB-1322),將性交易中的未成年性工作者予以「保護管束」而非「鋃鐺入獄」,但經媒體報導後原意卻遭扭曲為「兒童性交易合法化」,具查證義務的媒體反到成為遙言溫床。(湯森路透)
近日一則標題為「美國加州開放兒童賣淫合法化」的新聞於台灣社群媒體引起關注,其報導聲稱2017年元旦生效的加州第1322號州法將讓「青少年性交易合法化」,然事實上此為捕風捉影的說法。
這條法律是將性交易中的未成年人視為共犯結構中的受害者,因此改以「保護管束方式」處罰,而不是直接將他們送上法庭、使他們更難回歸社會,但性交易中雙方依然被視為有罪。
有人質疑這將綁住執法者的手腳,甚至有一網路平台《Downtrend》散播「加州的孩子們現在可以合法地從娼」等謠言,台灣媒體亦有跟進。對此,跟進密契爾接受《NBC》訪問時表示,由於與未成年者發生性關係在法律上是與強暴罪同等,在新法生效後任何人犯下此等罪行依舊是有罪的,只有青少年會被豁免刑事訴究。
雖有關加州第1322號州法的將「開放兒童賣淫合法化」謠言已經由密契爾參議員於美國媒體親自澄清,但國內仍有媒體未盡查證之責,仍引用闢謠前、未經查證的外媒報導,將立意良善的法案從「保護受害雛妓」的用意曲解成「兒童賣淫合法化」。
就此有網友跳出來解釋,這條法案是將未成年的性工作者視為共犯結構下的受害者,因此主張不能對未成年人逮捕、起訴,以免讓他們更難以重返社會,而是加以輔導及保護。
此報導見光後,網友紛紛留言批評「根本是記者亂帶風向」、「標題殺人法」,甚至開嗆「妳是國文老師、英文法師還是法學老師經常請假?」(李先泰/綜合報導)
【上報徵稿】
上報歡迎各界投書,來稿請寄至editor@upmedia.mg,並請附上真實姓名、聯絡方式與職業身分簡介。
一起加入Line好友(ID:@upmedia),或點網址https://line.me/ti/p/%40zsq4746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