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小芹應該在25日上午10點到案入監卻未出現,新北地檢署將依法定程序進行拘提、通緝(取自T-ANA丁小芹 Facebook)
藝人丁小芹販售假名牌包及收款不出貨遭判2年6個月定讞,25日上午10點原應到案、執行入監服刑,但丁小芹卻向檢察官請假未現身,檢察官認為丁無請假理由,駁回其請假聲請,新北地檢署將依法定程序進行拘提、通緝。
丁小芹在2015年起經營網拍,販售仿冒的CHANEL、FENDI等名牌包,但買家事後鑑定,才發現丁小芹賣的竟是假貨,還有人匯了款但沒收到商品,一共詐騙12名買家,共計17萬餘元。
新北地檢署依詐欺、違反商標法等罪嫌將丁小芹起訴;一審時丁否認犯案被重判3年6個月,二審丁坦承犯行並稱家境困難,希望法院能予緩刑。因此法院予以減刑,13次犯行分別處以7到9月不等徒刑,合併執行有期徒刑2年6個月,但判定丁不符緩刑條件,不予緩刑。
丁小芹再上訴三審,最高法院10月19日駁回上訴定讞,丁小芹必須在11月25日上午入監服刑,卻未現身。新北地檢署表示,丁小芹請假未遵期到庭,檢察官已駁回其請假聲請,將依法定程序拘提、通緝。(蔡英文闢謠:沒有內閣改組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