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預告修正「體位區分標準」第2條規定附件,基於兵役公平原則,除了將免役身高自未滿157公分下修至155公分。(資料照片/王侑聖攝)
國防部預告修正「體位區分標準」第2條規定附件,基於兵役公平原則,將免役身高自未滿157公分下修至155公分,視力部分則加註「最佳矯正視力未達0.6者」,另外,免役的身體質量指數「BMI值」也重新設定。
國防部表示,有鑑於現今作戰型態改變,視力、BMI 值及身高都已不是服兵役的限制條件,基於兵役公平原則,因此修正「體位區分標準」相關規定,修正草案公告至2021年1月22日。
現行「體位區分標準」規定,達適服役年齡男子,若身高超過196公分以上、157公分以下者免役,但草案新規定,將免役身高下修至未滿155公分;另外,BMI(身體質量指數)未滿16.5、或大於35才得免役,
視力部分,現行免役體位規定,若一眼矯正視力0.1以下、一眼散瞳後驗光度數逾11屈光度,以及兩眼散瞳後驗光度數相差5屈光度,可免役。新規調整為,除了一眼散瞳後驗光度數逾11屈光度,以及兩眼散瞳後驗光度數相差5屈光度者,須再達「最佳矯正視力未達0.6」條件,才能免役。
役男「體位區分標準」由國防部與內政部於1974年6月19日會訂定發布,曾歷經16次修正,最近一次於2018年8月16日修正發布。(北市動物園石虎「飛飛」證實脫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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