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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動輒用「極權違憲」指控防疫作為

一個律師的筆記本 2020年12月01日 00:01:00
防疫其實已經是一種非常接近戰爭的狀態。若用航海來比喻,全球疫情現在已是驚滔駭浪,「本艦」雖然尚未沉沒,但也是生死懸於一線。(湯森路透)

防疫其實已經是一種非常接近戰爭的狀態。若用航海來比喻,全球疫情現在已是驚滔駭浪,「本艦」雖然尚未沉沒,但也是生死懸於一線。(湯森路透)

政府的防疫措施是否合乎法律保留與比例原則,這是可以質疑的事。每個人都可以自由提出自己的想法,我不會說質疑意見完全沒有道理。各是所是,各非所非,如此而已。

 

不過,既然人民可以提出認為措施違憲的理由,政府機關同樣可以提出認為措施合憲的理由。公共領域的政策討論就是這麼回事。這並不是取代司法院大法官的釋憲權,沒有所謂「超越大法官」的問題。更何況,既然有人質疑,政府機關提出回應,這更是理所當然的事。若說人民可以質疑政府措施違憲,政府卻不能解釋自己認為合憲的理由,這又是什麼邏輯呢?

 

不錯,政府的解釋不見得有道理,不一定要接受,每個人都可以有自己的判斷。如果有人不服防疫措施,要循司法管道尋求救濟,最終讓大法官來作解釋,這是訴訟權的行使,我也尊重。倘若大法官真的宣告特定防疫相關法律或行政命令違憲,那自然就該遵憑辦理。然而,這就是憲法定下來的遊戲規則,並沒有所謂「凌駕憲法」的問題。

 

還有一點,法律保留與比例原則的要求標準,本來就應該依照不同事物的性質作分別處理。比如說,如果是涉及刑事強制處分,法律保留與比例原則的要求要很嚴。反之,若是涉及戰時的國防措施,就不可能適用相同的嚴格標準,否則部隊沒辦法作事。

 

至於防疫,其實已經是一種非常接近戰爭的狀態。若用航海來比喻,全球疫情現在已是驚滔駭浪,「本艦」雖然尚未沉沒,但也是生死懸於一線。即使對個別的防疫措施不滿意,認為這效果不好、抑或沒有必要,但「不好」是一回事,能否直接上升到「違憲」的層次,仍然是一件很有問題的事。

 

再強調一次,我不是說防疫措施不能質疑,也不是說指揮中心的什麼措施我都支持,但我非常反對那種若有不同意見,動輒就上升到「違憲極權」的指摘方式。如果法律人一再用這種方式討論事情,最終只會讓大眾更加不願聽我們說話而已。

 

附帶一提,關於防疫團隊核心人員的前景,我基本上抱持悲觀的態度。防疫本來就是一種吃力不討好的業務。如果失敗,必將集攻訐謗議於一身;縱使成功,在指揮過程中也勢必涉及大量爭議,同樣足以讓這些人置身險地。雅典勝利將軍們的下場,始終是歷代指揮官揮之不去的夢魘。「夫人臣出萬死不顧一生之計,赴公家之難,斯已奇矣。今舉事一不當,而全軀保妻子之臣,隨而媒孽其短,僕誠私心痛之。」司馬遷的這幾句話,在今日依然適用。

 

※本文經作者授權刊出,摘自作者臉書

 

關鍵字: 違憲 防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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