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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整肅香港】黎智英被控詐欺罪保釋不准 黃之鋒與周庭遭判13.5、10個月 

尚國強 2020年12月03日 14:00:00
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湯森路透)

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湯森路透)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黎的2名兒子與壹傳媒多名高層在2日午被以涉嫌違反《港版國安法》為由,向香港警署報到。然而一夜之后,國安法指定法官蘇惠宣布以詐欺罪罪名扣押三人,只有黎智英被拒絕交保,另外兩人周達權(營運總裁兼財務總裁)與黃偉強(行政總監)交保獲釋但限制出境。

 

令人意外的是此次罪名並非港版國安法,而是指控黎智英違反一項契約,企圖詐騙一家名為科技園公司,控訴中指黎智英於2016年6月至今期間,向香港科技園謊稱與香港工業邨公司有契約關係可以使用將軍澳工業邨駿盈街8號的處所,上述行為涉嫌意圖詐騙該公司,損害公司權益。

 

案件將在2021年4月16日審理。

 

學民三子獲罪監禁一年不等

 

另外,已解散民主派政黨香港眾志前秘書長黃之鋒(24歲)、前主席林朗彥(26歲)和前成員周庭(23歲),因在2019年6月反送中期間包圍灣仔警察,在承認煽惑、組織或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等罪後,西九龍法院2日宣判出爐。

 

黃之鋒被處以13個半月有期徒刑、林朗彥則被判7個月,周庭則被判10個月。周庭聞訊流淚,申請保釋也被駁回,須即時入獄,黃之鋒及林朗彥則未申請保釋。

 

黃之鋒、林朗彥和周庭被起訴判決結果出爐。(湯森路透)

 

《蘋果日報》報導,判刑法官稱3人煽惑民眾,浪費香港警方調配人力物力等資源,而黃之鋒作為集會的領導人物,牽動抗議人士的情緒,周庭也高度參與其中,稱3人「衝擊警方、挑戰警方權威」。

 

以國安法為由傳喚黎智英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黎的2名兒子與壹傳媒多名高層,在2日午被以涉嫌違反《港版國安法》為由,向香港警署報到。

 

壹傳媒旗下之《蘋果日報》報導,被控涉,勾結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串謀欺詐、煽動等罪的黎智英,被記者問到是否擔心被立案起訴,黎回答:「不講這個!」便未多作回應,隨後進入旺角警署。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2日中午向香港警署報到。(湯森路透)

 

壹傳媒行政總裁、香港《蘋果日報》社長張劍虹於中午12時半左右則到達秀茂坪警署報到。先前張才被以涉「串謀欺詐」罪被逮捕,隨後獲釋,2日午辦理續保的流程。

 

除了張劍虹以外,黎智英長子與次子、壹傳媒行政總監黃偉強、營運總裁兼財務總裁周達權、壹傳媒動畫公司總經理吳達光,皆被控串謀欺詐罪或勾結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港媒《東網》報導,人在海外的黎智英助理Mark Simon仍被警方通緝中。

 

兩度榮獲「新聞界奧斯卡獎」的「普立茲獎」得主紀思道(Nicholas Kristof)在日前才與黎智英在推特直播對談,雙方皆同意新聞自由對於民主社會的重要之處,讓政府可被問責、監督,確保政府代表民意。

 

 

紀思道指出,看到香港的民主與新聞媒體自由消失「令人心碎」(heartbreaking)。黎智英表示,香港對抗中國、捍衛西方自由世界的最前線,如果香港失敗了,西方世界的共同價值觀系統也會遭受打擊。

 

黎智英稱,外界的聲音與關注會讓香港繼續走下去,並表示美國總統預測當選人拜登時常提起「人權」,稱這是一件好事,但說話不代表行動(but talking is not walking),希望拜登將言論付諸行動。紀思道則稱會持續追蹤香港與黎智英的後續情況,「全世界也都在看著」。

 

早在8月,港警國安處就大規模200人搜查香港的壹傳媒大樓,押走25箱文件,更在其他地點逮捕黎智英、其2名兒子、張劍虹、周達權、黃偉強及吳達光等高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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