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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量偷帶菸酒返國要「加倍罰」 財部:2021年元旦起實施

上報快訊/黃怡潔 2020年12月03日 17:54:00
財政部10月修正「菸酒查緝及檢舉案件處理作業要點」,加重攜帶超量菸酒者罰鍰。(資料照片/葉信菉攝)

財政部10月修正「菸酒查緝及檢舉案件處理作業要點」,加重攜帶超量菸酒者罰鍰。(資料照片/葉信菉攝)

遏止入境旅客違規攜帶超量菸酒,財政部10月修正「菸酒查緝及檢舉案件處理作業要點」,提高捲菸罰鍰為每條1000元;非葉捲雪茄每25支處罰鍰500元,葉捲雪茄菸維持每25支處罰鍰4000元;酒精成分10%以下酒類每公升處500元罰鍰,超過10%者,每公升處2000元罰鍰;菸絲則維持每磅罰鍰3000元,2021年元旦起實施。

 

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表示,依《菸酒管理法》第45條第4項規定,「入境旅客隨身攜帶菸酒超過免稅數量,未依規定向海關申報者,超過免稅數量之菸酒由海關沒入,並由海關分別按每條捲菸、每磅菸絲、每25支雪茄或每公升酒處新臺幣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鍰。」

 

高雄關指出,現行捲菸罰鍰基準為每條500元,自2017年提高菸稅後,課稅菸與未課稅菸價差擴大,導致部分人士心存僥倖,認為私自超帶香菸入境即使被抓到,罰鍰也跟稅額相當,故鋌而走險,財政部為此調高罰鍰,罰鍰加倍為每條1000元。

 

高雄關提到,為因應新興產品「非葉捲雪茄菸」出現,其外型包裝與一般捲菸相似,且市價僅有傳統葉捲雪茄的10分之1,於是將裁罰標的區分為葉捲雪茄菸及非葉捲雪茄菸,非葉捲雪茄每25支處罰鍰500元,葉捲雪茄菸維持每25支處罰鍰4000元。

 

另外,酒類之罰鍰部分調降,區分為售價較高的高濃度與相對低價之低濃度酒類(如啤酒),以酒精成分10%做為罰鍰級距標準;酒精成分10%以下酒類每公升處500元罰鍰,超過10%者,每公升處2000元罰鍰。

 

高雄關提醒民眾,自2021年1月1日起,入境旅客每人限量攜帶捲菸5條(1000支)或菸絲5磅或雪茄125支,其中捲菸1條(200支)或菸絲1磅或雪茄25支擇1得免稅;酒類則每人限量攜帶5公升其中1公升得免稅。

 

高雄關呼籲入境旅客如攜帶逾免稅數量菸酒,務必於入境時至紅線檢查檯向海關主動申報,以免受罰,得不償失。(直擊藍委搭高鐵沒戴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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