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立康寧大學副教授蘇志汾身兼5個系主任及2行政主管職位,遭投訴讓學生受教權受損,違反教育部教學品保政策。(取自蘇志汾臉書)
私立康寧大學在退場前爆出教育亂象,一名副教授竟身兼5系主任及2個行政主管職位,引發家長向全國私校工會投訴。教育部7日表示,近期將至康寧大學台南校區進行「教學品質」查核,且將此案納入查核事項。
康寧大學台南校區因遲未繳納向台糖租用的土地權利金及租金,後續無法招生,遭到教育部依私校法決議從109學年度起停招後,2021年6月後就只剩下2個系;但在退場前卻爆出副教授蘇志汾身兼5個系系主任及2行政主管職位,收到投訴的全國私校工會理事長尤榮輝表示,此舉讓學生受教權受損,也違反教育部教學品保政策。
據了解,蘇志汾原先是擔任健康照護管理學系專案副教授兼主任,並兼任副教務長與創新管理學院副院長;7月校方發布民國109學年度1級主管人事命令後,再被指派擔任休閒管理學系、餐飲管理學系、時尚造型設計學系、保健美容學系等4系主任。
根據校方表示,休閒管理學系與餐飲管理學系因原本的系主任與老師都已優離、優退,且有些系所已沒學生,才會由蘇志汾1人身兼多系主任,此屬學校行政自主裁量權;雖然蘇志汾身兼多職,但也只領1份主管加給,未多領取其他主管職務津貼,且蘇志汾兼任的只是行政工作,課程與師資仍正常開課,不影響學生受教權,也不會影響該系發展,所以基本上是符合規定的。
對此,教育部表示,依《大學法》第13條規定,「大學系主任、所長及學位學程主任,依該校組織規程規定之程序,就副教授以上之教師中選出,報請校長聘請兼任。但藝術類與技術類之系、所及學位學程之主任、所長,得聘請副教授級以上之專業技術人員兼任。」因此校方聘任系主任的資格,應依照《大學法》及組織規程規定辦理。
教育部也指出,依據「專科以上學校總量發展規模與資源條件標準」第5點規定,各院、所、系、科與學位學程之教師學術或實務專長,應與其任教課程領域相符。因此校方聘任教師之學術或實務專長,依總量標準規定,應與任教課程領域相符。
教育部表示,為維護專科以上學校學生受教權益,依「專科以上學校維護學生受教權益應行注意事項」,督導學校建立教學品質確保機制,「近期將至康寧大學台南校區進行教學品質查核」,此案將納入查核事項。(蘇震清絕食7天生命跡象不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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