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兼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籌備委員會委員的手語專業翻譯老師李振輝(右),已準備在司改國是會議上,拋出手語等法院「通譯」的改革訴求。(翻攝自YouTube)
保障聽覺或語言障礙者的司法權益,我國各級法院雖備有手語翻譯員,但各地法院的通譯素質良莠不齊,具備政治專業領域「乙級技術士」證的手語翻譯,全台更只有23人,這讓身兼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籌備委員會委員的手語專業翻譯老師李振輝,已準備在司改國是會議上,拋出手語等法院「通譯」的改革訴求。
司法審判的「通譯」有相關辦法,但目前卻還未證照化。
擁有手語翻譯的乙級技術士證的李振輝,接觸手語翻譯已超過28年;去年9月起,他更成為全國首位立法院的即席手語翻譯老師,過去在國內重要典禮或場合都可看到他的身影。
他受訪表示,目前司法審判過程的「通譯證照化」做得還不夠,雖設有相關聘任辦法,但對手語翻譯專業程度的要求卻不是很嚴格,全台目前被列冊的手語翻譯有證照的並不多,甚至有偏遠地區的手語翻譯完全沒有任何一張證照。
根據內政部「手語翻譯服務分類標準表」,手語翻譯可分為甲乙丙三類,丙級主要是簡易溝通或臨櫃服務;乙級服務內容為一般的會議、活動、座談會等,例如舞台翻譯或較複雜的人事甄選面試等;甲級則是更為複雜的重大政策會議、政見會或醫療相關的事務。
李振輝認為,法院手語翻譯至少應具備乙級檢定,但目前全台拿到乙級檢定的僅23人,明顯不足,更何況實際在法院進行手語翻譯的人又更少。
他舉國外案例指出,美國法院的手語翻譯必須去法學院修過法律學分才可以考執照,但我國法院的手語翻譯只要求22小時的基礎法律教育訓練,也不需要有法律、政治、社會人文科系的背景,這在法院審判實務恐會發生溝通上的落差。
李振輝表示,像是法律用語「當事人進行主義」,手語翻譯員若沒有任何法律知識或背景,若單純就字面意義上翻,那根本就沒意義;雖然法律實務上不會有太多法律名詞,但若一遇到艱澀用語,或牽涉判例說明時,就會發生審判的溝通問題,這也是為何必須推動乙級檢定的原因。
手語翻譯大部分集中在都市,鄉下地方法院比較少。
參與司改國是會議籌備會的李振輝說,他將在會議上提出相關改革訴求。根據規畫,司改國是會議將分3個階段。第一階段「意見徵集」已自去年11月啟動;第二階段「分組會議」則預計今年2月中旬到5月下旬,會針對各項司改議題彙整分析;第三階段的「總結會議」則預計今年5月下旬到6月底登場。
法務部次長陳明堂回應,長期來看,設檢定門檻可以提升通譯的專業度,法務部當然樂觀其成;但目前手語翻譯大部分集中在都市的法院,鄉下的地方法院的確比較少,加上全台整體的手語翻譯員數量目前仍不足,若要硬性規定有乙級檢定「恐有困難」,因此現階段會先逐步建立法庭的手語人才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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