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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歧視跨國同婚讓「台灣價值」罩著一片烏雲

饒家榮 2020年12月12日 07:00:00
當台灣人試圖和藍領東南亞同志移工成婚所遭遇的阻礙,反映了長期以來制度性的歧視還延伸到了婚姻制度。(本報資料照片)

當台灣人試圖和藍領東南亞同志移工成婚所遭遇的阻礙,反映了長期以來制度性的歧視還延伸到了婚姻制度。(本報資料照片)

在文化部的支持下,伴侶盟(沒錯就是與同運鬥士祈家威聲請釋憲成功的律師團隊)和中山大學社會學系陳美華教授合作「亞洲跨國同性伴侶口述史」,用 Podcast 的方式希望讓更多人認識到被目前同婚法排除的「跨國無法成婚」伴侶所面臨的重重阻礙,不少人得透過有期限的觀光簽、來臺就學、甚至假結婚等想方設法燒錢,就是為了與愛人在這塊被讚譽為自由民主的土地共同生活,其中有個故事說到即便有位歸化台灣國籍的泰國朋友仍舊因為單身證明無法被外交部驗證而無法成婚,著實讓亞洲同志人權燈塔的美名蒙上一層烏雲。

 

有些人問:同婚都通過了還有什麼問題?為何這些人不在自己母國想辦法推行同婚就好?

 

目前的同婚法因為〈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的規定,台灣人與外國同志伴侶結婚時,對方國籍所屬的國家也得通過同婚,現在全世界除了台灣只有28個國家同婚合法化,其中以歐美大西洋洲國家為主,其實變相的在告訴全世界:台灣屬於這些進步的已開發國家行列了,所以要跟其他比較落後的國家做出區隔。

 

「亞洲第一」的台灣,若簡單看來從祈家威先生為開端奮鬥了30年才有今日的成果,更遑論是民主政體尚未穩定的諸多亞洲國家了,尤其是當所有通過同婚的國家中只有台灣有如此特殊規定,讓「亞洲自由民主燈塔」的名譽看來諷刺。於此伴侶盟整理了現行跨國同婚的法規限制造成的「一國四制」跟建議的解套。在筆者看來,其實這樣的限制其來有自,與台灣長期以來對俗稱的「外勞」或更尊重的稱謂「外籍移工」的制度性歧視有關。

 

制度性歧視從勞動權益延伸到親密關係的監督管理

 

據〈就業服務法〉第46條,台灣的外籍工作者被分成:擁有專門技術的「白領老外」外國專業技術人員和從事體力工作為主的「藍領外勞」,前者可能是常見的補習班外師,後者則是在工廠常見的基層人力、外籍看護工或是漁船上捕魚工。長期關注在臺東南亞移工權益的非營利組織 One Forty 有很完善的解釋。

 

兩者所受的限制截然不同,其中影響最大的大概就是除了第59條某些嚴格條件下,藍領外籍移工不可隨意轉換雇主,讓他們儼然成為能隨時彌補台灣產業人力缺口且能用完即丟的免洗「客工」(Guest Workers)。臺大社會系教授曾嬿芬和中山大學王宏仁教授合作的期刊論文道出了事實,即政府和私部門(仲介公司和雇主)的分工合作以有時限的合約為基礎,佈下從入境到離境的嚴密客工制度,很有效地讓這一批批的客工可以從抵臺後在全面監督下合約一到即被送回國,因此政府可以在背後透過私部門的手從遠處治理(governance at a distance) 客工的保證去留,進而塑照政府沒有過度介入管理的自由主義假象。

 

這樣嚴密的監控讓雇主跟勞工的權力關係形成大大的不對等,讓不少移工不惜犯法成為「逃逸外勞」,也要遠離時而聽聞的不人道對待。

 

即便在2016年蔡政府解除了移工三年一到必須離境再回台找工作的剝皮規定(因為還會再被仲介酌收一次高額仲介費),現行的制度規定移工在臺只能待上至多12年的時限,把與台灣人與這些外籍移工組成的跨國伴侶的感情硬生生貼上保存期限的標籤,於此我們可以清晰看見台灣政府對於白領和藍領外籍工作者的差別對待,對在臺約每33人即有1人的東南亞外籍移工實在管很大,當台灣人試圖和藍領東南亞同志移工結婚所遭遇的阻礙,其實也只是反映長期以來制度性歧視延伸到婚姻這個制度罷了。

 

一國四制下的跨國同婚讓婚姻變成不只是兩人的事

 

目前諸多在臺的東南亞外籍移工都包含在內的21個國家,在一樣〈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46條的規定下的婚姻成立需要「境外面談」,意思是本國人與這些國家的人結婚時,必須先在外國人伴侶的國家先行結婚,在我國駐外使館提出申請面談,才能再回臺申請我國的結婚事宜,看似合理卻是明文規定的告訴你不可能。

 

若是臺人與中國大陸人結婚則是適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須先取得中國的結婚證明然後再「機場面談」,想當然爾這對於兩岸同志伴侶也是不可能的事情,而且中國大陸人要能夠合法來臺工作更幾乎是不可能。然而當台灣在 LGBTQ+人權有所進展之時,對岸卻似乎節節敗退,像是中國最大歷史最悠久的 Shiagnhai Pride(上海驕傲節)即在今年無預警宣布永遠停辦。這「四制」顯然忽視同志人權在這些國家仍相當艱困的事實,這場婚禮還得要邊境管制單位「見證」才能成行,然而這永遠不會發生。對於政府來說,僅有那些通過同婚的「進步」國家的同志們才有資格與台灣人成婚嗎?

 

真正的台灣價值不能為國族、勞動階級歧視服務

 

開頭故事中的主人翁即便歸化國籍還是被阻擋在婚姻大門外,很多跨國伴侶為了維繫感情得橫跨多個國度飄洋過海,甚至有對中臺女同志情侶不惜以假結婚的方式就是希望可以在臺相聚,而對台灣多數外籍移工來說,歸化國籍的門檻亦相當高,且《移民法》第23條中規範的藍領外籍移工也不得申請永久居留,顯然台灣的粉紅經濟希望吸納的人才最好是:高薪白領且最好是白人的同志。

 

然而在 LGBTQ+圈內卻有股害怕「被滲透」的聲音。他們沒想到跨國異性戀婚姻早已行之有年,這樣的聲音正也反映出一直以來陸配或多或少遭受異樣眼光的事實。當台灣人自詡為「最美的風景」且是閃爍著「民主自由燈塔」的「防疫模範生」,我們卻眼不見為淨那些為台灣基礎建設揮汗、照顧我們長者等等東南亞移工與台灣人結婚的自由,我們對東南亞移工人生的想像只剩下什麼?慶幸的是政府前陣子釋出善意,表示會保障其中一方為台灣人的跨國伴侶的權益,細節仍待觀察。然而在兩岸關係持續緊張的情勢下,筆者擔心中國和港澳和台灣跨越海峽的伴侶會不會成為兩岸國族主義下的犧牲品?

 

蔡總統口中不斷喊的「主權、安全和民主自由」的台灣價值,不能為性傾向、國族和勞動階級的歧視而服務,身為支持台灣價值的多元性別者,我可不想被限制我去愛的國籍,因為愛上就是愛上了,期許這些希望成婚的跨國伴侶們有天能撥開這片烏雲,再次看見那民主自由的燈塔撒出的光芒而不再迷航。

 

※作者為倫敦大學亞非學院碩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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