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符合聯合國「CEDAW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RPD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國健署證實《優生保健法》將啟動更名與修法。圖僅示意。(湯森路透)
國健署副署長吳昭軍證實,為了符合聯合國「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將啟動修法與更名。除了擬將我國現行《優生保健法》變更為去歧視的《生育保健法》外,另將從現行條文規定中,「施行人工流產,應得配偶之同意」,改為不需經配偶同意。預計於明年3月公告草案。
《優生保健法》遭外界認為字眼帶有歧視性,加上現行法規第9條第2項指出,「施行人工流產,應得配偶之同意」,近10年來一直有爭議。對此,根據《自由時報》報導,國健署副署長吳昭軍指出,一直在評估修法,已找支持與反對的團體討論溝通,希望取得社會最大共識,近期會再開會廣徵各界意見,希望明年3月公布修法草案。(境外移入再+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