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移工入境集中檢疫,指揮中心提醒雇主與仲介配合幾項措施。(資料照片/指揮中心提供)
新冠肺炎確診者案688在健康自主管理期間,被發現與47名移工同擠大通鋪,讓外界對移工宿舍環境感到憂心。
針對健康自主管理應該如何好好落實?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9日表示,移工完成14日集中檢疫及居家檢疫期滿,應進行7日之自主健康管理,為掌握移工於自主健康管理行蹤及落實移工生活照顧,雇主及仲介公司應自公告之日起,配合辦理下列措施:
1.雇主或仲介公司應於移工入境登錄檢疫作業時,同時於入出國移工機場關懷服務網 ,登錄移工自主健康管理地點(如雇主工作地、仲介公司安置處所等),以利掌握移工行蹤及地方政府進行實地關懷。
2.自主健康管理期間應盡量1人1室。如有困難者,應保持1.5公尺距離,配戴口罩、落實消毒作業。
指揮中心表示,基於國內防疫安全,雇主或仲介公司如有未依上開新措施辦理通報、或有通報不實、或有居住環境未符合規範者,將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36條、第37條規定,依同法第70條規定,處新台幣3千至1萬5千元罰鍰;此外,仲介公司因辦理就業服務業務,未善盡受任事務,致勞工權益受損,將依《就業服務法》第40條第1項第15款及第67條規定,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至30萬元以下罰鍰。
指揮中心說明,移工完成集中檢疫後,依規定應辦理健康檢查,如移工於假日完成集中檢疫無法辦理健康檢查,雇主如有需要協助延長安置移工1至2天之需求者,得於每星期二17:30前向勞動部(03-3989002)提出申請延長安置服務,延長安置費用將由指揮中心負擔。此外,上開協助安置措施,非屬法定集中檢疫,移工不得申領防疫補償,且移工應遵守集中檢疫場所相關規範。
指揮中心表示,越南、泰國產業類移工入境應居家檢疫14日,自10日起,居家檢疫移工於完成檢疫程序後,應於翌日前往指定醫院辦理採檢作業,其採檢費用由指揮中心負擔;至於交通接送部分,則由雇主或仲介公司自行安排。如對上開措施有相關疑問,請洽詢勞動部1955勞工諮詢申訴專線。(下周將創「入冬最低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