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罩國家隊「加利科技公司」涉進口中國非醫用口罩,混充醫用口罩進入實名制通路銷售,不法獲利所得遭起訴。圖為加利口罩。(張哲偉攝)
口罩國家隊「加利科技公司」負責人林明進,因涉嫌以中國非醫用口罩混充台灣實名制口罩,15日士林地檢署依違反《藥事法》等罪嫌將林明進起訴。
檢方查扣林的手機,發現其與大陸廠商的對話,對話中林雖明知口罩品質不良,卻仍要求出貨,直說「反正我能交政府,不怕」。
檢方指出,今年9月,新北市三重區某藥師在整理郵局寄達的實名制口罩,找出一包含有大陸安徽的產品合格證,經通報食藥署稽查發現實名制口罩遭混充,緊急追回50萬片口罩。加利不法犯行曝光,引發社會撻伐,當時檢調介入偵辦,負責人林明進訊後以350萬元交保。
士檢指出,加利科技原為口罩國家隊成員,今年6月1日起徵用量為定額每日19萬片。實名制醫用口罩徵用價格為每片新臺幣 2.7 元,不過林明進因與中國人士熟識,有進口口罩管道,自6月18日起,以每片1.42元價格向中國安徽安景瑞公司購入非醫用口罩467萬8000片,進口後分裝並打上國家隊代碼「11」,賺取2.7元與1.42元間的價差,詐得徵用價款共1068萬1200元。
此外,加利科技利用徵用廠商資格,低價向受經濟部徵用的不織布廠商購入醫用口罩原料熔噴不織布,卻未實際用於製造實名制口罩,而挪用為一般市售口罩原料,牟得不法利益2339萬元。而混充口罩的價差所得,加上運用低價購入原料熔噴不織布製作市售口罩,林明進總共非法獲利3407萬。
檢方查扣林明進手機,發現他與大陸廠商談及口罩的對話記錄。其中,林曾談及中國熔噴布品質不穩定「實驗數據不錯,到客戶那裡就不行,衰減太厲害」。然而,林卻絲毫不以為意,稱「要進口爛熔噴布打擊同業,弄崩市場。」
面對中國廠商提到如果出口遭到抽查會怎麼樣,林回應口罩非醫藥用不會抽查,他會透過快速通關,並標示非醫用讓產品盡快送達。對於大陸廠商說擔心品質不行,林卻說「反正我能交政府,不怕」。
全案15日偵結,檢察官認定林明進違反《藥事法》擅自製造醫療器材罪、刑法虛偽標記商品原產國罪和詐欺取財罪;特建公司部分則以藥事法起訴。
士檢表示,目前已扣得犯罪所得803萬元,也向法院聲請獲准扣押林明進存款900萬3607元,和在內湖區文德路土地及建物,期能藉由剝奪犯罪所得,使不法者勿生僥倖之心。(消保處抽查18家觀光漁港餐廳生魚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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