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櫃台北市「林森店」4月火警導致6死,董事長練台生背負過失致死等罪被檢察官起訴。(資料照片/張哲偉攝)
錢櫃台北市「林森店」4月火警導致6死,董事長練台生背負失火、過失致死、過失傷害、違反職業安全法、消防法等多罪,被檢察官起訴;台北地院17日傳喚練出庭,練否認犯罪。法官審理認為,練犯罪嫌疑重大、有逃亡之虞,裁定17日起再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而錢櫃「林森店」大樓至今尚未解封。
練台生17日在審查庭出庭,穿著樸素,大部分端坐被告席的時間,以托腮、摳手指甲觀察法庭互動,表情嚴肅。法官詢問練是否認罪?練回「否認」後,其餘交由委任律師代答。
裁定書指出,練台生雖否認犯罪,但依現有卷證,他犯罪嫌疑重大,參以案件嚴重性、所傷害法益眾多及生命傷亡等,練有逃亡之虞,有羈押原因,但無羈押必要,為確保後續審判進行,裁定本月17日起再限制出境、出海。
同案被告「林森店」經理翁珮雯也出庭否認犯罪;裝潢廠商工頭王聖傑表示有責任就會擔。法官認為翁女、王犯罪嫌疑重大,同樣裁定17日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法官庭後裁示本案卷證繁多,由審查庭移由一般庭審理,台北地院會重行分案。
練台生的律師高奕驤說,錢櫃失火案練台生已與6名死者、97名傷者和解,賠償8000多萬元,另有20多人還在洽談中。至於有關告訴乃論、得撤告案的告訴人是否同意和解後撤告,會再整理後庭呈。
高奕驤指出,練台生不構成限制出境事由,他的住居所、事業、妻小都在國內,檢察官指控練台生的罪名,責任主體還有進一步釐清的必要;加上練已與103人達成和解、賠付高額和解金,不會逃亡,應解除限制出境的處分。
高奕驤另表示,錢櫃「林森店」發生火災後,整棟大樓都沒有營業,詢問法官可否讓其解封回復營運?法官請公訴檢察官表示意見。
公訴檢察官說,練台生否認犯罪,未來案件移到審理庭,是否會進行履勘等證據調查程序,與解不解封有關係,應尊重審理庭法官的意見;大樓未營業造成的企業經營損害,建議審理庭法官分案後可以優先處理。(中油林園廠出包六次累罰逾1269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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