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明倫社宅租金破4萬挨轟,柯文哲稱3年後換約再調降,但強調原則上「法不溯及既往」再惹質疑。(張哲偉攝)
台北市社會住宅租金破4萬元,引發社會爭議,也引來了中央與地方對社宅政策的論戰,連日紛爭,終於讓原本堅持調高社宅租金沒錯的台北市長柯文哲鬆口說,3年之後,可以調降,但強調原則上「法不溯及既往」,下次換約時會公布新租金。對此,北市前都發局長林洲民直言,「法不溯及既往」是指《刑法》,社宅出租頂多涉及民法租約,只要還沒簽約都來得及,即使簽了約都還可以換約,所以林洲民不能理解為什麼要等3年後?「3年後市長都換人不是他了,他憑什麼承諾3年後要調降,錯誤的事,就要馬上改!」
台北市議員簡舒培也指出,北市府在今年9月送來議會的明年度住宅基金歲入預算,包括明倫、木柵、大橋頭和金龍(友座君綻)等4處明年開始招租的社宅,都發局仍以過去的租金算法來編列歲入預算,但這4處社宅租金在9月22日台北市長柯文哲和副秘書長李得全主導的市長室會議後就改用新的計算租金公式,結果這4處社宅一年租金將足足暴增3109萬餘元租金歲入預算,可是北市府以新的計算公式算出的社宅租金收入並未反映在北市府送來議會的明年度預算書中。
簡舒培進一步指出,審視北市府送來議會的住宅基金歲入預算,都發局和主計處並未依柯文哲新訂的社宅租金計算公式來編列住宅基金的4社宅租金歲入預算,而是用原有計算公式,所以台北市議會不可能「取利於民」,在審住宅基金預算時幫北市府增加這4個社宅租金的歲入預算,而是依市府送來議會的住宅基金歲入預算額度審查,所以如果柯文哲要談「法不溯及既往」,「市府正式通過送到議會來審查的預算書,才是法!」北市府此時驟然調漲社宅租金,根本於法無據,只是柯文哲一人說變就變,市府相關局處無論是都發局,還是主計處根本來不及被告知配合,柯文哲自行調漲社宅租金的作法根本毫無「財政紀律」可言,所以簡舒培認為,北市府應即時懸崖勒馬,回歸預算書編列的預算數,立即將社宅租金調回原本計算方式才是。
依據北市府送交議會的明(110)年度住宅基金預算顯示,都發局編列明年度明倫社宅一整年的租金收入為5677萬餘元,木柵社宅一年租金為1449萬餘元,大橋頭社宅一年租金993萬餘元,金龍(友座君綻)社宅一年租金為151萬7760餘元;但在北市府於今年9月22日由市長柯文哲拍板決定社宅自償率要100%的決定後,新訂的租金計算公式,讓這明倫、木柵、大橋頭和金龍這4處社宅的租金一年增加了3109萬餘元,北市府等於足足增加了近4成社宅租金收入。
北市前都發局長林洲民在臉書PO文強調,社會住宅是「好宅」,在議會所核定的預算之內,能作多好就該作多好!「好宅是必要的」,他並不認同社會住宅不必也不能蓋得太好」的說法!「蓋得越好,維持越久!」,社會住宅是依住宅法之旨義興建,是「社會福利」!社會住宅的租金,可以比同「包租代管」、「大眾捷運系統」、「藝文場館」等,不以民間企業的「自償」來作同樣之訴求!林洲民說,「社會住宅聯盟走了很辛若的25年,終於,有第一批優質社會住宅可以出租給依《住宅法》第4條的12種弱勢族群了,「租金宜低,不宜高!為德,不宜,不卒 !」
致台北市議會工務委員會的一封公開訊息: 明天,2020年12月15日開始,應該是,將會審議都發局的住宅基金,其中包含明倫社宅的租金;試問,如果都發局在10月報議會的租金和11月市府公告的租金是1:1.8,那麼,工務委員將會同意「暴漲1.8...
由林洲民 Citizen LIN 發佈於 2020年12月14日 星期一
林洲民說,在他任職台北市政府期間,社會住宅的租金是由都發局大任專業估價機構就新建社宅周邊的高齡宅、電梯宅、新建宅的相對平均租金作評估,並從寬核定公設之後,而訂出租金。林洲民指出,他認為北市府由市長柯文哲拍板的新的租金計算公式根本毫無道理,怎麼會將中央以「5+5」形同10年可以免徵房屋稅、地價稅的價金也課稅計入,又僅以周邊新建房屋租金做為參考依據,且堅持100%自償率,這根本沒有道理!結果柯文哲自創了社宅租金計算公式,竟然還大言「法不溯及既往」,根本荒謬至極!
簡舒培亦指出,台北市長柯文哲9月22日在市長室拍板決議,北市社會住宅的自償率要不低於100%為租金訂定原則,(要包括房屋稅及地價稅,不以免除計算);「本年度社宅招租4案依今日所報告之方式及期程辦理」。但實際上,當日決議,並未反映在明年開始收租的4處社會住宅,反而是都發局和主計處仍依原本租金計算方式編列明年度住宅基金的歲入預算,如今,都發局長黃景茂才在拜託藍綠議員們在審查住宅基金時,幫忙比照以新計算公式,要議會自行通過調高後的住宅基金歲入預算,市府作法真得很可笑,顯見社宅租金計算公式只是「市長柯文哲一人要變」,市府的都發局、主計處都沒有改變,仍依原有方案在算租金,才會連市府送到議會的明年度法定預算書都是照原方案編列,議會當然照市府送來的預算書來審查。她勸說,反而是北市府應懸崖勤馬,不要一錯再錯,趕快改回4處社宅租約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