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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嘉宏專欄:不揪出洩密公務員 以後誰敢誠實疫調

陳嘉宏 2020年12月25日 07:02:00
逕行公布確診者足跡的作法,其實已經打開了政治對抗的潘朵拉之盒。(攝影:王侑聖)

逕行公布確診者足跡的作法,其實已經打開了政治對抗的潘朵拉之盒。(攝影:王侑聖)

要不要公開確診者的個案活動史其實是個老議題,早在今年3月,國內疫情還蠢蠢欲動之際,就有過相當深刻的討論。當時的指揮官陳時中是這樣說的:公開的優點是民眾可以提高警覺,曾經處在同一空間中的民眾可以加強健康自我管理;但缺點是社會對確診者標籤歧視化,造成社會對立、病患可能怕被獵巫,不敢就醫或隱匿疫情,變成防疫漏洞等等。

 

為了讓台灣民眾瞭解指揮中心的不同思考,陳時中還將確診疫調是否公開、以及如何公開的路徑及優缺點做了一張表格(如下圖)。陳時中當時說,他也想讓大家都知道(公開),但知道並沒有幫助,反而有害;可能導致隱匿可能性變高,通報變遲疑,傷害更大。為了說服國人,陳時中還以自己為例反問:「我也問自己,我願不願意?」「如果你會被公開,你真的會坦承以對嗎?」如果無法坦承以對,滿足大家知的需求,造成防疫破口或疏漏,「對大家划算嗎?」

 

後來,台灣民眾接受了陳時中分析的利弊得失,一切聽從疫情指揮中心及專家諮詢小組的專業判斷,遵守防疫規範,結果迎來了過去8個月全世界防疫第一名的成績。在全球各地疫情屢創新高的此刻,台灣人還能如常地生活,經濟正成長,與國外宛若兩個平行世界。


在間隔253天後,台灣又出現一件本土確診個案,指揮中心公布了確診者紐西蘭機師在台灣活動的足跡後,在野黨議員徐巧芯隨即在臉書公開一張寫著該名機師活動軌跡的行程表,並質疑指揮中心只公布確診者一半的行程;她強調,自己是在履行民代的職責,所公布的資訊都是正確且經過查證的,也沒有公布確診者的姓名、病例、病史,因此沒有違法的問題。

 

但徐巧芯的說法有很多明顯的瑕疵。

 

第一、根據《傳染病防治法》,在中央疫情指揮中心一級開設的情況下,疫情與疫調資料的發表必須由指揮中心全權統籌,這非「履行民代職責」所能規避;設若議員因業務或其他管道掌握個案疫調資料就能逕行公布,豈不天下大亂,往後指揮中心的防疫工作要如何進行?

 

第二、徐巧芯認為指揮中心已違反自己所定「無法掌握具體接觸對象就公布確診者足跡」的原則,但事實上,該原則還有「停留時間長短」、「接觸者有無配戴口罩」及「是否符合密切接觸者」的三條件,徐巧芯既無法瞭解詳細疫調情況,又憑什麼質疑指揮中心公布的確診者足跡資料?

 

第三、若徐巧芯公布的資料屬實,洩漏資料的公務員已涉及違反個資保護及《刑法》洩密罪;若徐巧芯公布的資料是錯的,她本人也涉及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63條:「散播有關傳染病流行疫情之謠言或不實訊息」。以上均屬公訴罪,恐非陳時中一句「不提告」所能了事。

 

陳時中選擇不追究,應該與他不希望在防治疫情期間製造或加深政治對立的態度有關。儘管這初衷值得肯定,但疫調資料遭到外洩,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最低限度也該揪出是誰洩漏這份資料,了解責任是在衛福部或實際進行疫調的台北市政府?如果政府單位無法保密,導致確診者以及相關人被獵巫,未來還有誰敢在疫調過程坦誠以告?如果衛福部在其中和稀泥,不也違反了陳時中自己訂下的防疫原則?

 

用信任及合作取代冷漠與對立,是台灣能走過一整年的瘟疫襲擊,成為全球防疫典範的關鍵。但宣稱為維護民眾知的權利,卻用爆料逕行公布確診者足跡的作法,無異於打開政治對抗的潘朵拉之盒。既然公布者仍認為自己沒錯,那就代表息事難以寧人,只會讓更多想蹭聲量者食髓知味。

 

※作者為《上報》總主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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