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選舉本屬於大選區制度(SNTV),罷免過關除非有高度正當性訴求或政黨強力動員才有可能。(圖片摘自黃捷臉書)
拜罷免韓國瑜之賜,台灣民眾對罷免政治人物幾階段的門檻都有一定程度的瞭解;亦即第一階段為選區人數的百分之一,第二階段為百分之十,成案之後則為百分之二十五,且同意票要高於不同意票。
從罷免韓國瑜的結果觀察,總投票人數為969,259人。最終結果為同意票939,090票,不同意票25,051政治票,無效票5,118票,投票率為42.14%。由於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數且達高雄市選舉人總數四分之一以上(574,996),因此罷免成功,也創下台灣歷史的新頁。
眾所皆知的是,韓國瑜被罷免的理由除了背棄政治承諾,在當選市長後不久後就起心動念帶職參選總統,在投入選戰與敗選後有無心於市政,選前各類眼花撩亂的政策口號無一兌現,只能一直跳針包裝「路平、燈亮、水溝清」這類里長層級的文宣作為政績作為掩飾他無心且無能的遮羞布;面對罷免浪潮,市府團隊更無所不用其極的進行人為技術干擾,韓本人更呼籲其支持者消極抵制,這種另類蓋牌的訴求終於成為壓死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
諷刺的是,面對不堪的罷免結果,國民黨未曾痛定思痛檢討「韓國瑜現象」的諸多問題與後遺症,沒有勇氣揮別這股廉價的仇恨動員與民粹政治,直接對台灣民主與國民黨造成傷害與衝擊。於是把所有問題轉嫁在「民進黨底下操作」、「罷免是情緒仇恨投票」或「高雄市民見不得韓國瑜好」這種低級層次的命題中,不僅抽離了自己的道德角色,也免去了韓國瑜必須承擔的政治責任。
如果說,江啟臣迴避檢討韓國瑜的政治責任,是因為擔心得罪深藍韓粉或是背後的黃復興黨部,將不利自己連任黨主席,這或許是出自己保本的政治算計;再退一萬步,把罷韓所有問題歸咎在對手與選民身上,可視為凝聚黨內渙散士氣的手段,這也是可以理解的理性選擇。然而黨中央面對韓粉無的放矢的「報復性罷免」的操作,只能說這根本就是向韓粉低頭且自甘墮落的表現,特別是面對高雄市議員黃捷的罷免案。
就罷免的正當性來看,罷捷團體一開始給的理由簡直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說穿了就是為反而反且羅織可笑罪名。其中包含:一、問政未盡議員之責,稱黃捷「白目議員」,指其翻白眼是為作秀,問政無科學根據;二、問政內容扭曲事實、罔顧民意,為反對而反對;三、以意識形態問政、行事風格兩套標準,指黃捷「沒有是非對錯,只有顏色與政黨利益」;四、不厚道沒有禮義廉恥不足以代表民意;五、違法介入港暴進行物資募集,對中態度嚴重雙標,指黃捷募集物資助港違反國安法21條,「影響國家安全甚巨」。
從這些理由來看,大抵看得出來國民黨名嘴口中藍營「公民團體」的政治水平!這些人為何不看一下當初質詢的所有過程與因果關係,黃捷之所以在議場翻白眼,也是因為針對自經區的政策,韓國瑜全無概念與準備,只能不斷跳針空喊「發大財」口號而來;至於其他理由全是情緒性與空洞的形容詞,連基本違背議員職權的客觀舉證責任都欠缺,不用功與白爛程度實與韓某不相上下,最後連違反國安法這種瞎掰問題也能提出,即可看出這群人的知識邏輯何以如此貧乏薄弱。
再從「鳳山清捷隊」給的理由來看,才真正把所有問題無限上綱且泛政治化:鳳山不需要不替鳳山人民堅持瘦肉精零檢出的民代、高雄不需要執意把同志變成噱頭的議員、國家也不需要不支持新聞媒體言論自由的黃捷,台灣更不需要把意識型態當作話題來分化台灣人的政客。
看了這些匪夷所思的罪名後我想問這群人一句話,請問這些理由與黃捷行使市議員的職權究竟有什麼關聯性與根屬關係?說難聽一點,這些問題放在國民黨大安文山區市議員羅智強身上再貼切不過了,因為這位仁兄什麼時候把心思放在監督台北市政上了?處處皆政治,時時烏龍爆料,通盤操作只為累積個人政治聲量,說穿了就是為了下一場選戰超前部署。然而直白說,羅智強搞得過蔣萬安或連勝文嗎?羅就是那市長的假議題來暗渡陳倉文山區立委的陽謀而已。 再就選民結構來看,高雄市議會第3屆議員選舉第9選舉區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28萬7,829人,法定連署人人數應為2萬8,783人以上。有關黃捷罷免案原連署人人數4萬1,683人,符合規定人數3萬498人,不符合規定人數1萬1,185人,已達法定連署人人數,依法應由中選會為罷免案成立的宣告。所以同意票要71,958且大於不同意票。
在此背景下,我們來比較一下2018、2020年兩次大選藍綠政治板塊在鳳山地區的微妙變化,2018年市長(韓國瑜)得票 118,466/291,036 (40.70%),議員(國民黨)得票 92,935/291,036 (31.93%),在韓流效應下這是國民黨的最高潮;2020 總統(韓國瑜)得票 82,432/294,009 (28.04%),立委(李雅靜)得票 86,127/294,009(29.29%),政黨(國民黨)得票 71,332/294,009 (24.26%),由此看來隨著韓流消退國民黨的板塊萎縮不少,這個趨勢可在不久前舉行的高雄市長補選李眉蓁只拿下33,561 (27.67%)得到驗證。
值得注意的是,議員選舉本屬於大選區制度(SNTV),罷免過關除非有高度正當性訴求或政黨強力動員才有可能,否則當初沒投給其他議員候選人的選民,在理由薄弱下為何要投罷免黃捷贊成票實在令人費解。
※作者為兩岸政策協會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