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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明智兒子宣昶有剩餘財產官司 高院判應給前妻1112萬

上報快訊/周上智 2020年12月29日 18:10:00
高等法院29日宣判,聯電榮譽副董宣明智的兒子宣昶有,須給前妻王敏1112萬餘元剩餘財產,全案可上訴。(圖片取自東森財經新聞You Tube)

高等法院29日宣判,聯電榮譽副董宣明智的兒子宣昶有,須給前妻王敏1112萬餘元剩餘財產,全案可上訴。(圖片取自東森財經新聞You Tube)

聯電榮譽副董宣明智的兒子宣昶有,與前妻王敏自2013年鬧離婚官司,最高法院在2019年11月離婚確定,針對財產訴訟,高等法院審理,判定宣昶有必須支付1112萬餘元給前妻王敏,全案可上訴。

 

現年44歲宣昶有,擔任「宣捷生技」公司總經理,前妻王敏38歲目前是自由作家,岳父則是竹科新長豐公司創辦人王公展,兩家族聯姻於2005年7月31日,當時還被譽為「竹科王子與公主的完美婚禮」,婚後育有2子女,不過卻在 2013年傳出婚變。

 

2013年宣昶有與前妻王敏開始長達6年離婚官司,宣昶友表示,因王敏常懷疑他外遇,讓他痛苦不堪,王敏甚至還帶著兒子搬回娘家,並以他違反保護令為由報案36次,發出23封檢舉函,婚姻上已無法維繫難恢復。

 

不過王敏為此抗辯,指控前夫宣昶有不僅家暴,還嫖妓、外遇、酒駕、吸毒,認為宣昶在婚姻中顯有過失,感情破裂不能歸責於她個人,並主張駁回老公離婚宣昶有聲請。。

 

2016年,新竹地院一審判准兩人離婚,法官酌定由宣昶有單獨行使子女親權;2019年二審高院認定,宣昶有、王敏分居多年,婚姻破裂無回復可能,雙方過失責任相當判准離婚,並加判2人須接受親職教育輔導課程30小時,子女親權部分改判給王敏。2019年11月最高法院駁回確定離婚。

 

此外,王敏另行訴訟,聲請主張自己可獲得3千萬元的剩餘財產。經高等法院29日宣判,最後判定宣昶應給付王敏1112萬9765元。全案仍可上訴。(嘉義市府零檢出被駁回將提釋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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