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30日三讀通過多部相關條文修正,包括未來18歲青年,可獨立飼養寵物。(取自「黃阿瑪的後宮生活」粉專)
為了配合《民法》將成年年齡下修至18歲,立法院在30日三讀通過多部相關條文修正。未來18歲青年不但可以自己租屋、申請信用卡,也可以獨立飼養寵物。預計在2023年元月1日上路。
立法院25日三讀通過《民法》修正案,將成年年齡20歲下修至18歲,預計在2023年1月1日施行。
而為了配合成年年齡下修,政院及朝野立委提案修改相關法律,立院也在30日通過多部法律修正案,主要方向為法規中涉及「年齡」文字,改成「成年」或「未成年」。
包括《動物保護法》原本第5條第1項條文規定,「動物之飼主,以年滿20歲者為限。未滿20歲者飼養動物,以其法定代理人或法定監護人為飼主」;三讀通過條文改為,「動物之飼主為自然人者,以成年人為限。未成年人飼養動物者,以其法定代理人或法定監護人為飼主」。預計各動保機構也將配合下修領養者的年齡,調降至18歲。
其他還有《農會法》第12條第1項原本規定,國民「年滿20歲」才能加入農會成為會員,三讀修正為「成年」;而原《刑法》第240條(和誘罪)、241條(略誘罪)的保護客體為「未滿20歲的男女」,則三讀通過條文修正為「未成年人」。
不只如此,未來只要滿18歲的青年,可以獨立租屋、買手機、申請銀行帳戶、信用卡,提起民事或行政訴訟、擔任公司發起人或董事、買運動彩券。預計將配合《民法》擁有2年緩衝,在2023年元月1日上路。(桃園復興區四間小學31日停班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