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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高呼民主卻無法做到民主的時代力量

全面真軍 2017年01月10日 07:00:00
時代力量成為我國立法院第三大黨,在資金上亦較不虞匱乏,是應該認真發展黨內民主的時候了。(攝影:林育嫻)

時代力量成為我國立法院第三大黨,在資金上亦較不虞匱乏,是應該認真發展黨內民主的時候了。(攝影:林育嫻)

前幾天是時代力量的兩週年黨慶,恭喜時代力量兩歲了!身為時代力量的粉絲,謹以本文祝時代力量生日快樂!愛之深責之切,我們深刻的希望時代力量作為「覺醒公民」對於臺灣民主的唯一希望,能夠正視目前黨內的重要問題:高喊著民主,卻完全無法做到「黨內民主」。

 

「黨主席」的任期相關規定極其模糊

 

政黨屬於政治團體,於我國須受人民團體法之規範。依據《人民團體法》第20條:「人民團體理事、監事之任期不得超過四年,除法律另有規定或章程另有限制外,連選得連任。理事長之連任,以一次為限。」雖然《人民團體法》第49條對於政治團體的選任之職稱、名額、任期、選任、解任、會議及經費等事項較為放寬,但我國目前主要政黨,其黨主席皆有任期及連選連任之規定。

 

我國目前兩個主要政黨即國民黨、民進黨對於黨主席之任期及連選連任皆明確規定於其黨章。中國國民黨黨章第17條第4項規定:「主席之任期為四年,連選得連任一次;副主席之任期至次任主席就職之時止。」而民主進步黨黨章第15條第3項規定:「主席由全體黨員直接選舉產生,任期二年,連選得連任一次。」此二政黨皆遵循人民團體法之規範。

 

然而時代力量黨章並沒有任何關於「黨主席任期及連選連任之規定」,正確來說該黨章中並沒有明確規定「黨主席」,而是以「主席團及執行主席」作為替代。其黨章第22條規定:「大型選舉後,由黨員選出七位成員組成主席團,主席團成員互選執行主席,主席團可於任一次定期會議改選執行主席。」由此可知目前時代力量的「執行黨主席」是沒有任期限制的,且能夠一直一直一直地當到天荒地老,幾乎成為黨內唯一的真神!

 

可能有人會覺得「只要這個人很好黨員都喜歡他一直做下去有甚麼不對呢?」但大家可以回想一下幾年前馬英九前總統打算「修改黨章」而連任黨主席時,國民黨內及全國人民的重大反彈,長期的把持權力將走向腐化,這是舉世皆然的道理。為什麼時代力量黨章沒有明確的「黨主席」或是「黨主席連選連任規定」呢?作者法學知識薄弱,能力也不足,不敢再繼續說下去了…

 

以黨領政?政黨與立院黨團的同一化運作

 

黃國昌委員在318事件後,曾經多次的公開發言表示國民黨「以黨領政」,用黨意取代民意的作法是「毀憲亂政」的作為。就任立委後,也多次譴責民進黨政府「黨意取代民意」是惡劣的作為。若以同一標準,時代力量應該要嚴格遵守「黨」跟「民意代表」的區隔化,才能達成國昌老師心目中的新政治。

 

時代力量政黨與立院黨團的同一化運作,可貫徹主席團意志,但對於時代力量發展並無助益。(攝影:李昆翰)

 

目前時代力量在政治參與上係以五位立法委員為主,故其部分「民意」主要展現在立法院。然而時代力量現在的「政黨秘書長」與「立院黨團主任」皆是由陳惠敏老師兼任,政黨的秘書長工作宗旨就是貫徹黨意,而立院黨團主任又是時代力量於立法院中的首席幕僚長,如果基於「黨意」與「民意」需要區分的前提,這樣的安排顯然與時代力量對其他政黨的訴求有所牴觸。

 

事實上沒有任何的法律或是原理原則禁止政黨的秘書長與立院黨團主任不能為同一人,然而時代力量向來是以高標準檢視台灣的政治現況,對於己身的「黨政混和」亦應該盡可能避免,否則豈不是自打嘴巴?雖然陳惠敏老師是我國不可多得的人才,但時代力量內能人甚多,真的有必要讓陳惠敏老師一人身兼兩職嗎?或者是時代力量有不得已的苦衷,必須要陳惠敏老師來貫徹「時代力量」的意志呢?現況下時代力量政黨與立院黨團的同一化運作,確實能夠高度的貫徹主席團及執行黨主席的意志,但長遠來看對於時代力量的發展並無助益。

 

主席團成員的離去作為時代力量的警鐘

 

在本文撰寫之際,時代力量主席團成員馮光遠先生在臉書直播將退出時代力量。並表示:「可是當我發現,這個當初所認知的『時代力量黨』已經變質成為一個我稱之為『國運昌隆黨』的時候,我跟同仁說,我不希望我的努力,最後都成為特定人士收割的成果。……所以,當我看清楚某些戴著改革面具的法西斯、偽善者,動輒收割大家工作成果的時候,我就說,我馮光遠,作為一塊踏腳石的階段性任務,應該可以結束了吧,我馮光遠幫某些人打聚光燈的工作,也應該到了下班的時候了吧。」

 

首先要說明「拒絕虛假國運昌隆」這四個字本粉專在2014年就開始使用,感謝馮光遠先生如此協助發揚宣揚理念。馮光遠先生數千字的發言中,感謝了許許多多時代力量檯面上及檯面下的重要人物、志工與支持者,但獨獨漏了三個重要的人:「黃國昌執行黨主席、徐永明委員、陳惠敏秘書長兼立院黨團主任」,馮光遠先生是否感謝他們本文不得而知,但可以知道的是,對於「戴著改革面具的法西斯」深惡痛絕是他離開的主要理由。時代力量是否成為特定人把持的一言堂,只有實際參與(或不被允許參與)黨內運作的人才會了解。但重要夥伴的離開,除了表示理念不合外,亦應作為政黨發展的重大警鐘。

 

結語

 

還記得前幾年為人詬病的「馬金體制」嗎?任何的政治團體如果被緊緊地握在少數人手上,終究會變質成為個人意志貫徹的工具。時代力量作為「新世代的政黨」,在其發展之初必然會有一段艱苦而難熬的草創期,然而在2016選舉後,時代力量成為我國立法院第三大黨,在資金上亦較不虞匱乏,是應該認真發展黨內民主的時候了。眼看著2018的地方選舉即將到來,依照時代力量目前的高支持度,在全國各縣市的議會都可能大有斬獲,若黨內無法有效的運行民主機制,如果提名權實質上又緊緊握於少數人手中,那麼只會讓這個政黨變得更加集中、更加集權。時代力量對於台灣民主的要求甚高,我們同時也應該期許時代力量能夠更加貫徹黨內民主,時代力量兩歲了,生日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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